广州玻璃幕墙竣工验收满一年须“体检”
玻璃幕墙如何设置、如何维护,都将有法可依。日前,《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所有权人负责制。使用年限期间,玻璃幕墙应该每5年全面检查一次。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最高罚10万
如今,玻璃幕墙已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等大型和高层建筑上广泛应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有玻璃幕墙建筑1190幢,其中既有964幢,在建226幢,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大多集中在人流量大的商业中心、金融中心等地段。
然而,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一直以来并不明确,导致维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随着部分玻璃幕墙进入老化阶段,玻璃幕墙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办法则为这1000万平方米的玻璃幕墙明确了“主人”,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所有权人负责制。建筑玻璃幕墙为单一所有权人所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该所有权人;建筑玻璃幕墙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全体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共有人为维护责任主体,牵头负责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工作。
维护责任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年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5年全面检查一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每年全面检查一次。
办法鼓励建筑玻璃幕墙相关维护责任主体投保建筑玻璃幕墙的相关商业保险。建筑玻璃幕墙保修期满后的安全性鉴定、维修更换等相关支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根据办法,若维护责任主体未开展日常巡查、日常维护或者未进行定期检查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若维护责任主体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或者未维修更换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玻璃幕墙保修期不少于3年
办法还规定,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全市建筑玻璃幕墙进行管理。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建筑玻璃幕墙的建设和维护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抽查。
办法也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了要求。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超高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玻璃幕墙方面的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论证,受委托的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应当出具安全性论证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包含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性内容。
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其中应当载明玻璃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设计使用年限及日常使用、维护、检修要求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在建筑玻璃幕墙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不少于3年,外墙面防渗漏保修期不少于5年。
对于玻璃幕墙的设置,办法也有明确的规定。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部位设置玻璃幕墙。建筑物位于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外立面不得设置玻璃幕墙。国土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当明确提出本条规定的禁止设置玻璃幕墙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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