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取消低标水泥和实施阶梯电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材行办组织的新疆水泥行业取消低标级水泥和实施阶梯电价推进会近日在乌鲁木齐召开。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水泥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16〕159号)和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关于水泥行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6〕436号)精神,推动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今年5月1日取消32.5等级水泥,7月1日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如期实施。来自中国建材标委会、自治区经信委、住建厅、质监局、乌鲁木齐市建管站等10个部门、80家水泥企业、9家商混企业的共17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自治区建材行办副主任孙存稳做了主题为“统一思想,打好我区水泥供给侧结构改革攻坚战”的讲话,从政策出台的背景、取消低标级水泥实施阶梯电价政策的重大意义及下一步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提出了要求;天山(335元/吨,4.14%)股份、青松建化、西部建设代表水泥、商混企业作重点发言,他们一致表示坚决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带头执行取消32.5等级水泥并积极做好生产和市场衔接准备;中国建材标委会主任刘晨从水泥产品标准的角度及取消32.5等级水泥企业应对措施,为大家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修订情况介绍及思考》的讲座。会议还向水泥企业介绍了《新疆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实施办法》,通报了2016年水泥行业产品质量情况。此次会议表明,新疆在全国率先取消全部32.5等级水泥和在水泥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将进一步推进新疆水泥行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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