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将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建材 2018-10-28 06:09:08 来源:燕赵晚报

  2月28日,记者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为减少工业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3月1日到3月15日,邯郸市将采取强化措施,对一批重点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据介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9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采暖季期间大气环境质量,邯郸市决定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强化措施。

  钢铁、焦化行业。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和烧结机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焦化行业: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装煤、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未完成脱硫治理任务的焦化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装煤、出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

  水泥、铸造行业。水泥(含粉磨站)、铸造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

  电力行业。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且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超低排放限值的煤电机组,可正常生产。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煤电机组,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停产。

  化工行业。碳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邯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将加强现场督导问责,开展不定期督导、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在全市进行通报。监察部门要对未按要求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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