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落实水泥等企业错峰生产实际执行
为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改善,11月24日,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环保厅决定从本月起开展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查时间截至2017年3月31日。山西省环保厅将不定期公布专项督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一批恶意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
日常督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重点为市辖区大气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敏感区域,同时对工业相对集中、区域污染较重的县(市)开展抽查。每次督查各督查组抽查工业园区数量不少于1个,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抽查集中供热设施数量不少于5个,抽查扬尘污染源数量不少于5个,抽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数量不少于5个。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下,实施进驻督查,重点督查山西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落实情况等。
据了解,这次督查内容主要是山西各市冬季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及实施情况,重点督查城中村、城边村及城乡接合部居民生活用煤实施洁净焦或型煤置换情况;“煤改气”和“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情况;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完成情况;20蒸吨及以上燃烧锅炉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情况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情况,主要督查水泥、钢铁、焦化、电力、铸造等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的安排部署及实际执行情况。各市落实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冬季严查行动的通知》情况,重点检查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化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和火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及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施工场地扬尘、道路扬尘和工业企业堆场扬尘管控情况;秸秆、树叶及垃圾露天禁烧情况;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重点时段应急预案的启动、预警发布、各项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市区大气环境监测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山西全省环境保护“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查自纠及省委、省政府第一和第二阶段环保巡查发现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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