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产品监督管理规范研讨会在兰州举办
为了进一步完善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突出事中和事后安全监管,规范和指导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安全,保证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控与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公平、公正和公开,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展开《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控与安全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工作。根据该项工作安排,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2016年9月13日于兰州举办“《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控与安全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修订稿)》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兰州)刘建忠主任、杨晓铭副主任、中心轻工包装室陈菀蕾主任、王俊丽副主任、广东华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罗金昆总裁、弓箭玻璃器皿(南京)有限公司张本军总监、中国日用玻璃协会赵万帮秘书长、陕西科技大学陈国平教授及兰州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
会议由中心轻工包装室陈菀蕾主任主持,刘建忠主任首先代表中心对各位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中心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该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和工作步骤。
陈主任对规范的具体内容作了简单介绍:该规范适用于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根据不同材质类别分为钠钙硅酸盐玻璃、硼硅酸盐玻璃、钡/铅硅酸盐玻璃、微晶玻璃等。
规范规定了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从原料采购、组织生产到最终产品销售使用前的生产全过程安全控制要求、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记录要求等,以确保在其特定使用条件下(如接触食品特性、接触温度、接触时间、微波炉加热等)与食品接触后符合食品安全物质成分迁移规定的要求。通过监督生产全过程,以确保最终产品不应危害人体健康和造成食品特性的改变。
规范规定了生产者在生产特定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时,应遵守本规范中相应特定产品生产的具体规定。
会议对《玻璃材质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控与安全监督管理技术规范(修订稿)》进行逐条讨论,各代表根据各企业和行业的总体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该规范的实施,将对促进行业整体规范和健康有序发展、制止恶性竞争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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