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错峰 少不了协会的力量
北方各省市大规模实行夏季水泥错峰生产,大都是从今年开始的,目前各媒体均有不同程度报道。而山东是例外,去年夏季,山东就率先实施了夏季错峰,再一次扮演了探路者角色。
此次采访山东夏季水泥错峰生产情况,一个问题始终让记者关心,那就是各级建材行业协会在夏季水泥错峰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多大作用?工作中有没有不足?特别是,协会工作有难处吗?
总之,本报和记者想给全行业在错峰生产这件事情上,打个前站,探得一点经验或教训。
为“去产能”行业协会勇扛大旗
回头看近几个月的水泥行业,可谓新闻不断,大的政策或者富有导向性的新闻事件连连推出。
先是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出台,这个国办34号文件被誉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建材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紧接着从5月开始一直到近日,北方各省水泥行业开会、企业停窑的新闻不断传来。
7月6日,由中国水泥协会和新疆建材工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水泥行业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现场交流大会”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国内大型水泥企业和老总们几乎悉数到场,堪称水泥行业少有的盛会。足以看出,新疆会议对行业和企业发展是多么重要,企业对新疆会议是多么的重视!新疆会议以贯彻落实国办34号文件精神,去产能、补短板、加强自律为主题,围绕供给侧改革,建立水泥产能退出机制,全面推行错峰生产以及大企业间产能互换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目的在于推进全国水泥行业的经济效益回升。
7月13日,中国水泥协会致函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的《关于报送“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的函》(48号文件)通过网络很快进入行业读者视野。
7月18日,中国建材报派出新闻采访组对山东夏季错峰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这一系列密集新闻事件,让人目不暇接,是近年来水泥行业少有的。可以说,这一切都是水泥行业贯彻落实国办34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其中我们不难发现,各级水泥(建材)协会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尤其是中国建材联合会和中国水泥协会做出了表率。记者认为,新疆会议的召开,是中国建材联合会和中国水泥协会率领全国水泥行业贯彻落实国办34号文件的标志性事件,会议向全国水泥行业发出了总动员、总号令。反应之快、衔接之准、企业配合之积极,令人印象深刻。
当然,新疆会议也无形中拉开了水泥行业夏季错峰生产的序幕。特别是7月13日,中国水泥协会致函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的《关于报送“全面推行错峰生产的政策建议”的函》,记者注意到,其中的“全面推行错峰生产”一词,没有了任何前缀限制,较之国办34号文件更进了一步。这一切,可见目前情势下,行业压力之大,企业压力之大,协会工作之急迫、之给力。
夏季错峰协会协调实属不易
读者可能记得,去年冬天北方地区第二次冬季水泥错峰期间,媒体有《山东六家企业未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被通报》曝光事件。山东省为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山东省经信委、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落实工信部、环保部在北方采暖期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份全省水泥熟料企业停窑两个月。此前的2015年12月3日,山东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和省建材工业协会在济南召开了全省水泥冬季错峰生产工作会议,对错峰生产要求做出了部署安排,并组织企业签订了《山东省水泥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自律公约》。然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62家企业签约,4家未签。错峰生产工作开始后,截至2016年1月5日12时,未按时停窑的有6家企业的6条生产线,包括已签自律公约的2家企业和未签约的4家企业。
这一消息经山东某网络媒体率先曝光,很快受全国关注,各地不同媒体纷纷转载。
获悉消息后,记者第一时间赶赴山东省建材协会了解情况。据了解,网媒是从省环保厅获得消息的,环保厅则是根据自己渠道掌握的未停窑消息对外通报。这些企业未停窑,有些背后是有原因的。
水泥错峰,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据了解,2014年第一次水泥错峰生产时,山东就对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给予了弹性考虑和安排。比如,有些企业有出口熟料任务,有的是供应国家重点工程或大型建设项目,无法按照停窑,事先就规定这些企业可根据合同内容适当延缓停窑,但必须过后补齐停窑时间。对这些特殊情况环保部门不掌握,因此就有了当时的曝光新闻。
当然,山东水泥企业对于错峰生产的认识,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一致,也有不同的看法,本系列报道会安排专门的篇章进行介绍,兹不赘述。
在水泥企业采访期间,记者还了解到,山东目前水泥生产企业的背景和身份较为复杂,有央企、国有、民营、股份制、外资、合资等,大部分是本土企业,还有外来企业,不一而足。这些企业在对待错峰生产的认识和态度上表现各异。
比如一些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对待错峰生产持不同看法,另外他们要求有政府的正式文件,需要把政府文件上报给可能是远在国外的总部,获准后方可执行停窑。而今年山东省经信委和省环保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化解过剩产能提升大气质量实施水泥行业夏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鲁经信原[2016]281号),是晚于山东省建材协会的下发通知的,即企业先接到的是协会的文件,政府的正式文件后到。这个时间差让许多外资企业难以操作。另外,政府文件是层层下发的,由省到市再到县,文件在路上跑需要时间。有的企业反映他们一开始看到的只是一个复印件,不能不执行,执行却很难。还有企业反映,他们的销售市场主要在外省,可生产线是在山东境内,山东停窑,外省销售市场的生产企业不停窑,他们感到不公平。
记者认为,错峰生产期间出现的这些不协调或小问题,属于具体操作上的细节问题,只要用心解决,很容易克服。
以上这些具体情况,正如山东省建材协会刘晓鸣秘书长接受采访时所言:“水泥错峰,企业背景复杂、问题多,具体执行起来太不容易了!”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7月22日,“错峰生产”被写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其他省市接下来会不会模仿山东跟进,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错峰生产在山东不再属于建材或水泥行业自己的事了,正式上升为受法律影响的全社会课题;掌握错峰生产进程按钮的,不只包括建材或水泥行业主管部门,还有环境保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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