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严禁引进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
8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环保局获悉,南昌市日前印发了《2016年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出到2016年底,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7.8%,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省级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0%。对于违规排污企业,环保部门每季度都要公布“黄牌”和“红牌”名单。
《计划》明确,今年南昌市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江河湖库综合整治等六类工程,共13项,总投资88.55亿元。
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上,今年将督促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办理项目环境审批和验收手续。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开展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对于在内河行驶的船舶,将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淘汰老旧落后船舶。2016年起,全市赣江、抚河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大于等于400总吨以上或载客15人以上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
在工业发展上,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通过招商引资进入南昌市,相关部门不予该类项目的核准、备案,并严格控制“五河一湖”沿岸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
对于供水设施,《计划》要求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的定期监测评估,公开饮用水源相关信息,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最后,《计划》还强调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016年起,南昌将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公开黑臭水体治理信息,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同时,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2016年起,南昌市环保局要按季度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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