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工信厅办函〔2016〕361号
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际,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进一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政策法规司牵头)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动地方通信管理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部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信息通信管理局牵头)
(三)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全面梳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指南,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并通过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政策法规司牵头,相关司局负责)
二、大力推进经济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推进产业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区域产业转移指南。(产业政策司牵头)公开推动钢铁行业产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进展。(原材料工业司牵头)公开机械、消费品、电子、建材等重点行业分业施策专项方案和相关工作进展。(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原材料工业司负责)
(二)推进涉及减轻企业负担和中小企业政策信息公开。公开减轻企业负担的惠企政策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相关信息。(运行监测协调局牵头)发布“十三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规划。(中小企业局负责)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规划司负责)公开规范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展,发布《通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范本》及《通信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范本》。(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
(四)推进教育和就业信息公开。深化部属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加强部属单位招聘信息公开。(人事教育司负责)
(五)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布民爆行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性文件,及时公开安全产业园区建设和安全产品推广应用情况。(安全生产司负责)发布《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选工作方案》,及时公开京津冀化工企业搬迁方案。(原材料工业司负责)
(六)推进信息通信业信息公开。公开“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名单。(信息通信发展司负责)公开2016年度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工作和打击治理通信信息诈骗工作的进展。(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公开打击“伪基站”、“黑广播”、卫星电视干扰器等违法设台行为工作进展。(无线电管理局负责)
三、深入推进政府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制定重大决策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各司局负责)
(二)推进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司局负责)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信息,并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推动部属高校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公开部属高校预决算信息。(财务司负责)
四、继续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起草出台的重要政策,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时同步在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积极宣讲。要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司局负责,办公厅配合)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对涉部舆情和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借助媒体和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司局负责,办公厅配合)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对部重大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专家学者接受访谈,安排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等方式,并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各司局负责,办公厅配合)
五、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和进行公开,进一步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不断提高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共服务电话接听和公众留言答复的水平。(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办公厅牵头,各司局负责)
(三)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普及政务公开基础知识,并加强监督考核力度,通报考核结果。(办公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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