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侦破特大虚开水泥发票案
开设25家空壳公司,与多家生产企业“合作”,虚开品名为“水泥”的增值税发票,为全国27个省2100余家公司“走票”,涉案总金额16.5亿元。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获悉,该市经侦部门侦破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
“水泥”税票现蹊跷
案发源于荆门警方的一次协查取证。
2015年6月,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协查中发现,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该市一家公司向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开具了19份品名为“水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0万余元,税额150万余元。
办案民警发现,这19份发票无相应货运单据、无公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涉嫌无真实货物购销情形下的虚开发票犯罪。
根据线索,荆门警方锁定该市水泥经销商郭某、雷某及江苏盐城籍男子王某。
嫌疑人王某交代,他们以支付票面每吨3元至5元的开票费为条件,在湖北荆门、襄阳等地水泥销售市场网罗了郭某等人,利用多家水泥生产企业的关系,采取弄虚作假、票货分离的手段,为江苏盐城籍朱某等在上海设立的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等7家空壳公司及其他盐城籍犯罪嫌疑人设立的18家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3亿元,数额巨大。
为彻查此案,荆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多次派员前往上海、江苏、甘肃等地开展缉捕、取证工作,形成卷宗41册,10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
经查,2011年,盐城籍犯罪嫌疑人王某、戴某相互勾结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专门从事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同期,盐城籍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某在上海分别注册成立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空壳公司,专门从事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
今年3月18日,公安部经侦局批准荆门市公安局请求,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2100余家涉案公司发起集群战役,全链条深度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团伙的“走票”之道
这个“走票”团伙的成行并非一日之功。
2012年初,一伙盐城籍老乡聚集在上海宝山区某小区,他们的话题一直围绕着“走票”。
“走票”是“行话”,其本质是利用成立的空壳公司接受进项票抵扣,同时支付开票费,再对外向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开票,收取对方更高比例的开票费,从中赚取开票费差价来非法牟利。
“走票”会上,朱某说,其身边的有人很多年前就已开了多家公司,靠“走票”在上海买了别墅和豪车。朱某某点着头继而指出,“走票”的关键点在于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安全取得。
王某则一直低着头盘算,突然他开窍似地站出来,说只要支付的开票费合理,外出引票业务自己来做,并问水泥发票行不行。
“只要你搞到的发票能够正常抵扣就行。”朱某也甚是爽快。
王某瞄准了湖北水泥生产销售市场。
2012年6月,王某伙同其老乡戴某至荆门,以支付开票费为诱饵,分别网罗了水泥商贩郭某、雷某等人为朱某、朱某某等众老乡控制的上海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郭某、雷某等人分别利用自己向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散户销售水泥的机会,以王某提供的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实业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冒充购货方申报购销计划,签订虚假合同,开具购货方为上海沁程工贸有限公司、上海泗昂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提货单,从而取得荆门水泥厂开往上述空壳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王某、戴某,王某再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价税合计的比例现金支付给郭某等人开票费。
自此,王某、戴某居中操作,上联荆门水泥商贩郭某、雷某等,下联上海空壳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朱某某等数人,开始建立起长期让荆门某水泥厂为上海数十家空壳公司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非法通道。
涉案线索3000余条
办案民警透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终目的,是用来抵扣税款或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经11个月深挖细查,侦查员发现以王某、戴某为中心构建的近30人虚开网络持续3年有余,荆门只是整个网络中的冰山一角。
警方查明,2013年起,王某、戴某就将“业务”拓展到了全国10多个省份的水泥生产销售市场,运用同样手法,与水泥商贩或业务员“合作”,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交给上海众多空壳公司。
在侦查员抓获王某时,其手机微信仍在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经王某、戴某联系,朱某、朱某某等数名盐城籍老乡控制的25家上海空壳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总金额高达16.5亿元。
荆门警方将涉及省外的3000余条线索上报公安部,后公安部组织全国23省87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发起集群战役,对2100余家涉案公司展开调查。
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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