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 2020-05-06 20:25:39 来源:西安市教育局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2020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0〕6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二、考试报名

  体育与健康考试报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统一在考生报名区县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

  三、考试内容、项目及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现场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60分, 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考试结果以A(60—54分为优秀)、B(53.9—45分为良好)、C(44.9—30分为合格)、D(29.9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原始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一)平时考核

  1.应届生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体育课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采用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每年9-12月份进行,由学校根据学生每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具体量化。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相加)×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测试成绩相加)×2%

  2.往届生平时考核。由区县招生办公室按平时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

  3.我市在外地和跨区县就读的考生考核。由就读学校出具平时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招生办审核记入成绩。

  4.建立学生平时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课考试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统计表、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各学校须将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在校内公示5日,并于5月15日前将学生平时考核成绩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考核成绩汇总表报区县招生考试部门存档。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严格督查学校平时考核成绩是否符合平时考核计分办法和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现场统一考试

  1.考试项目:

  项目1: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二选一)

  项目2: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二选一)

  项目3: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三选一)

  2.考试方法:考试办法按照测试仪器测试办法执行。

  3.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评分表取得各单项得分。

  换算公式为:总分45分=(项目1得分+项目2得分+项目3得分)÷3×45%

  4.考试器材: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器材。

  三、免试与缓试

  (一)病、残学生免试。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区县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42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

  (二)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

  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政策按照《关于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现场统一考试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有关规定执行。

  (三)缓试。

  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缓试申请,由所在学校、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审查确认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同意,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区县不得另设补考专场。

  (四)免试、缓试办理程序。

  凡符合病残免试、缓试规定的考生,需填报《西安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病残免试、缓试审查表》(具体见附件),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生理期原因申请缓考可附校医签字),经学校、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审核鉴定后,统一上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备案。考生免考、缓考申请及审核截止日期,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县教育局、区县招生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按照《关于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现场统一考试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程序办理。市教育考试中心5月24日前将符合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免试规定的考生名单在西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各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31日至6月29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可延期一周。考试地点由各区县招生办确定。

  各区县招生办务必于 2020年5月12日前,将体育与健康考试日程安排、场地准备情况统一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确认。

  五、工作及要求

  (一)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由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市教育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部门,要制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区县招生考试部门认真落实。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成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成员须由教育科(体卫艺科)、监察、招生考试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领导本区县、开发区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经费、考试工作人员的保障工作,确保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督本区县考试部门和学校认真做好考务准备、考试组织及测试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进一步发挥体育与健康现场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作用,确保统一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考点按照全市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办法、标准三统一的要求,实现全电子化考试,考试成绩及时上传考试中心服务器,考试全过程视频监控。各区县招生办考前要确保考试仪器安装调试到位、考评人员熟练掌握考试仪器,并至少组织一次全过程模拟考试,并将模拟考试情况书面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组织正式考试。届时,市教育考试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模拟考试情况进行统一检查。

  (三)各考点设正、副主考2-3人,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即裁判员)、监分员、评分员、医务人员、后勤工作人员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明确责任,确保考试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考点、学校要制定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参加考试的学校要明确学校各部门、带队人员责任,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认真落实考生家长告知(告知书由家长签字确认)、体检和医务保障、责任保险等工作。各区县要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考点要配备必要的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设备,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强化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招生部门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市教育考试中心要组织专人对各区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进行巡考监察,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和人员,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区县、开发区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告知考生及家长。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87806801。

  (六)各区县、开发区要完善现场统一考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确保现场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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