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5月9日上午10:00,在龙奥大厦G303会议室召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济南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民,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东对《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政策发布、解读并答记者问。
Q《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A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
《实施意见》涵盖了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新精神,吸收借鉴了上海、杭州等城市做法,诸多举措具有济南特点和开创性。
在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我们提出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四有好教师”示范标杆的“双培养”机制。
在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方面。我们提出完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互联网+名师建设”工程,用10年左右时间培养万名骨干教师、千名卓越教师、百名专家型教师。对特别优秀的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后,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在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方面。我们提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干部、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优化岗位设置管理,打通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在学校开展“教师自主招聘、职称自主评价、岗位自主聘任、绩效自主分配”改革试点。
Q机构编制部门如何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支持保障教师队伍建设?
A市委编办副主任李民:
编制作为重要的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市委编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编制资源,较好地满足了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下步将继续创新思路和工作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挖潜创新,保障中小学编制需求。创新编制管理方式,采取精简压缩“小散弱”事业单位编制、从其他系统压缩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等措施,进一步盘活编制资源存量,坚持向教育倾斜。在严格执行省规定的核编标准基础上,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保障中小学用编需求。同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对全市承担示范、实验、双语教学等任务,以及育龄女教师较多的中小学,按照标准高限核增教师编制。
二是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按照规定的调编周期进行调整,推进教职工编制科学配置。通过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统筹调配人员、岗位、编制等方式,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及时调整,着力解决区县间和区域内学校间超、空编不平衡问题。
三是统筹调剂,化解中小学编制结构性矛盾。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加大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调整编制力度等措施,优化编制结构,集中编制资源,优先满足教师队伍需要。再者,以区县为单位,根据生源变化情况,由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在核定中小学编制总量内,具体分配到各学校,结合实际统筹调剂使用。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专户编制制度,用于满编、超编的中小学补充专任教师。
四是专编专用,强化编制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制度,严禁其他单位以任何形式挪用、借用、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和长期空编等问题。严格落实中小学校进人程序和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编制审核程序,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规范合理。
Q引领教师成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将做哪些工作?
A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
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配套措施,今年,我市将持续发力,牢牢抓住教师队伍这个“牛鼻子”,实施“锻铸师魂”“涵养师德”“提升师能”“激励惠师”四大行动,构建完善我市教师队伍发展改革的机制体制,切实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教师队伍。
在锻铸师魂方面,师魂是核心,侧重教师理想信念的根植。在全市广大教师中开展“锻铸师魂”行动,创建一批省、市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引导广大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在涵养师德方面。师德是基础,侧重教师品格修养的养成。在全市广大教师中开展“涵养师德”行动,创建一批省、市级师德涵养基地,用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强化师德实践,打造师德样板,组织开展教师志愿服务活动,擦亮“泉城义教”志愿服务品牌。
在提升师能方面,师能是关键,侧重教师能力素质的提高。重点抓好教师培训工作。一是突出培训工作科学化,二是突出培训课程系统化,三是突出培训流程规范化,四是突出培训方式多元化。在激励惠师方面,惠师是保障,侧重教师“实惠”的获得。通过“激励惠师”行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把时间还给教师,把宁静还给校园。
Q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教书育人活力有哪些亮点?
A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东:
为了吸引鼓励各类人才进入教育系统任职任教,在教师队伍的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亮点举措。
一是畅通教育人才招聘“绿色通道”。全市每年赴国家“双一流”综合大学和师范类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300名以上。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制度,优秀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简化招聘程序。
二是深化基础教育职称制度改革。乡村学校的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的基础上上浮1-2个百分点。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岗位,可按照规定比例在县域内统筹设置使用。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20年、30年对应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市及各区县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在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时,要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对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以及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加大倾斜力度。
Q惠师政策如何贯彻落实到位?
A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方辉: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既要“真刀真枪”,又要“真金白银”,用好激励惠师政策,让教师更有尊严,让教育更有温度,让人民更加满意。
一是保收入。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适时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健全幼儿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年度体检制度,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二是补短板。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区域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明确乡村教师交通等各类补助标准。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扬奖励、考核评价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积极推动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三是多表扬。加大教师表扬奖励力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选树活动。持从教30年荣誉证书的教师本人可免费在本市境内乘坐公交车和轨道交通、参观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博物馆。鼓励各区县设立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对教育教学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规定进行表扬奖励。
四是护权益。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校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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