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西安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8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西安市实施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00名,其中:蓝田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20名,周至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0名。(详见《西安市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和要求,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对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上述人员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特岗计划聘用岗位需要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对其他人员申报特岗计划,要求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2020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建档立卡学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村学校流动。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2020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具体时间为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三)资格初审。6月29日10:00至7月6日18:00,各县特岗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要求相符。网络资格审查通过的信息不得变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对自己填报的所有信息负责。
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7月6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陕西省2020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
(四)岗位开考比例。网络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削减、取消或者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完成后,由西安市特岗办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计划调整最终情况。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起)。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现场资格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核;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后续公告。
(八)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并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期满合格后,各县特岗办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执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特岗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体检考察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西安市特岗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并在市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各县特岗办通知拟聘用人员于8月25日前报到。
(十)补录及签订合同、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市县特岗办可按照省上文件规定进行补录(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录工作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县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补录,补录人员名单在市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10月15日前,各县区政府与特岗教师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10月20日前,各县特岗办连同聘用人员名单、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注:各位考生,招聘后续所有工作安排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最新公告。
(十一)咨询电话
西安市:徐鹏飞 029-86787710
蓝田县:安 飒029-82732337
周至县:田建峰 029-87151251
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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