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为了给毕业生提供安全、快捷、高效的服务,中心现将毕业生档案业务、毕业生报到派遣业务、流动党员业务等注意事项通告如下,望周知。
一、毕业生档案业务
(一)档案接收和转出
(1).档案转入。
①接收单位信息:
单位: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九丰路116号
收件人:档案室
联系电话:0351-6270144、6270270、6270966,转2号键
②接收要求:中心只接收太原市生源且毕业院校统一邮寄(中国邮政EMS或机要通道)的学生档案,不接受毕业生自行携带的毕业生档案。
(2).档案转出
本人提档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毕业证或报到证),邮寄档案的须出具调档函;父母代理提档需出示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子女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毕业证或报到证)的原件;其他人一律不可代理提档。
本中心无机要通道转递权限,只能提供中国邮政EMS邮寄转出。
(二)档案查询
毕业生需要查询本人档案状态,通过手机下载市政府政务平台“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完成实名认证后,登陆“毕业生查档”即可查询档案是否在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三)档案政审查阅与复印
(1).档案政审业务。行政企事业单位对拟录用毕业生进行档案政审,需提供政审单位人员单位介绍信和政审人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参与政审人员至少2人,政审人员不准对档案材料进行拍照或复印。
(2).档案材料复印业务。档案在本中心存放的毕业生需复印学籍档案材料(党员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得复印),须本人或者其父母携带有效证件前来办理。
(四)开具档案相关证明
(1).开具存档证明。档案在本中心存放的毕业生需开具存档证明,本人或父母携带毕业生本人报到证或者身份证前来办理。报到证抬头写本中心而档案在个人手中,建议其存放人才市场,由人才市场开出。
(2).开具未就业证明。档案在本中心存入期间没有就业记录的毕业生,根据需要中心可出具未就业证明,需本人或父母携带报到证或身份证前来办理。档案不在本中心存放者,不予开具未就业证明。
(3).出具政审证明。主要为填写报考升学研究生等的毕业生,中心可根据档案记录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毕业生或其家长携带报到证或身份证和政审表前来办理。档案在本中心存放者方可填写。档案不在本中心存放者,不予填写。
二、毕业生报到派遣业务
(一)毕业生报到:
通过手机下载市政府政务平台“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找到“毕业生报到”点击进入,按照提示步骤操作(注意:报到证印字号为报到证正面下方红色编号,如无工作单位即填“无”即可,面向基层就业选填“否”);提交成功即报到成功。
(二)派遣业务:
毕业生携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中心办理派遣手续,然后携带派遣过的报到证和档案到工作单位报到即可。
三、流动党员业务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1).党组织关系转入条件:
本中心系档案所在地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将本人的党组织关系转入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支部:
①毕业生人事档案已由学校公对公邮寄至我中心管理。
②学生报到证抬头是我中心。
③无就业单位。
④无固定居住社区,社区无法接收的党员。
⑤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直接转入的党员。
⑥正式党员和预备期未满离转正时间不小于3个月的预备党员。
说明:根据中组通字(2015)33号文件,要求即将出国(境)留学的党员,应当把党组织关系保留原就读高校。
(2).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①报到。省内转入报到,具备转入条件的省内党员先由所在毕业学校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上转出党组织关系至我中心;确认学校在系统上转出和我中心接收到系统信息后,需本人携带报到证、身份证、到中心党务窗口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省外转入报到,具备转入条件的省外党员需本人持学校党组织关系有效纸质介绍信、报到证、身份证、到中心党务窗口办理组织关系报到。(介绍信抬头:中共太原市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向:中共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第一支部委员会)。
②审档。党务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审查党员档案,档案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转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不合格档案需补充材料合格后方可办理接收手续。(省外转入的党员档案合格后需到市教育局组工处办理接收后拿回执回中心办理转入)
③接收。填写组织关系转入登记、党员基本信息采集(省外转入党员);工作人员系统上办理接收手续,编入党支部;缴纳党费;加入支部微信群。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应转尽转人员
①根据并组通字(2019)45号文件,有以下情形的,须将党组织关系转出:(Ⅰ)学生档案已转出;(Ⅱ)已经有就业工作单位。
②以下情形建议转出:(Ⅰ)久居外地,半年以上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建议转入自己的常居地社区(Ⅱ)报到证已经超过四年的,建议转入工作单位、居住社区或人才市场。
(2).转出操作流程
①本人携带党费本、身份证、明确接收方的党组织全称,到中心办理填写转出申请(本人无法来办理的可以委托父母办理,父母携带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党费本及父母的身份证,明确接收方的党组织全称,到中心办理填写转出申请)。
②转出至省外的党员,在我中心办理后需到教育局组工委开具介绍信,持介绍信到接收方办理接收手续,待组织关系接收后将回执寄回本中心。
③中心转出组织关系后需要在7个工作日以后待接收方党组织接收到系统信息后办理接收手续。
(三)党员出国出境办理流程
(1).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停止党组织生活。
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护照、签证复印件;填写《出国(境)保留党籍申请审批表》,中心党总支在审批表上填写书面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因私出国(境)恢复党组织生活。
回国后第一时间向党总支递交因私出国(境)恢复党组织生活申请书;递交出国出境期间学习、工作、生活以及思想方面的汇报材料,并与支部书记谈话;补交出国出境期间的党费,恢复党组织生活,加入党组织群;考察期间(6个月)每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四)开具党员证明
(1).开具党员证明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党组织关系在我中心;
②按时全额缴纳党费;
③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学习。
要求:需本人携带党费本、身份证、近半年参加的组织学习发邮箱截屏。
(2).填写政审表政审意见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党组织关系在我中心;
②按时全额缴纳党费;
③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学习;
④自带政审表空表。
要求:需本人携带党费本、身份证、近半年参加的组织学习资料发邮箱截屏。
(五)党费缴纳
(1).缴纳时间:每月10-20日的工作日(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2).缴纳方式:现金现场缴纳,一季度一缴纳。
(3).要求:党员本人携党费本、身份证(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父母携党费本、身份证代缴,其它人不可以代缴)
(4).流程:
①缴费人出示缴费党员微信群截屏确认该党员已经加入中心支部群;
②确定缴费人是本人或父母代办;
③缴费人如实报告个人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情况填写党费认缴登记表缴纳;
④缴费人确认党费基数及缴费金额,并签字按手印;⑤登记记录电子缴费情况登记表;⑥收费人如实在党费本填写缴费记录。
四、中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九丰路116号
邮编:030027
电话:(0351)6270270、6270144、6270966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冬季)
8:30-12:00 14:30-17:30(夏季)
(每周五下午例会学习,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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