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意识较强,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具有较好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有利于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逐步建立了规则明确、组织有序、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市场化交易体系。据统计,2017年,各地签订直接交易年度、月度合同以及平台集中交易合同电量,加上跨省区市场化交易、发电权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累计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1.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约26%,千瓦时电平均降价约5分。今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突破8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
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既是顺势而为,更是深化改革所需。《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发用电计划放开,发电侧除了清洁能源、调节性电源等优先发电之外,用户侧除了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优先购电之外,其他经营性发用电都应放开,同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先发电企业、优先购电用户参与市场。
为确保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有明显提高,《通知》决定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并据此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之所以选择这4个行业作为新的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是因为这些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意识较强,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具有较好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有利于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格局。据初步分析,这4个行业用户全面放开后可增加市场化交易电量3500亿千瓦时,可以使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如果说,选择重点行业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是重要举措,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则是重要目标。为确保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有序、规范,实现改革平稳推进,《通知》提出了以完善市场化交易价格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一整套相关机制设计,鼓励交易双方签订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合同,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联动或随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分散和降低市场风险。
值得强调的是,《通知》明确了“兜底保供”的工作重点。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要求务必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保障用户安全可靠供电不受影响,绝不允许因进入电力市场导致用户供电中断的情况发生。电网企业要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对暂未能与发电企业签订直接交易合同的电力用户,以及已参加市场化交易又退出的电力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此外,为保证改革平稳实施,文件下发后,各地可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放开发用电计划的用户仍执行目录电价,发电企业电价按目录电价扣减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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