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市场化交易电量逾2000亿

能源 2018-07-16 15:09:13 来源:中国电力报

云南是全国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自2014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至今,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突破2000亿千瓦时,市场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通过价格杠杆撬动了工业企业生产,为云南省经济稳增长注入了绵延动力。

拓宽范围 形成多周期多品种交易体系

2014年汛期,针对电力富余的突出矛盾,云南省积极探索电力市场化交易,在政府主导下,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现了发、供、用和社会的多方共赢。

2015年,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市场化交易力度,并不断拓宽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先后把云南省内重点行业用户基数、居民用电等纳入了市场化交易范围,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多周期、多品种的交易体系。

2016年,云南省全面放开省内工业用户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活跃度日趋上升,市场化交易电量稳步增长。云南通过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省大工业用电量的85%,占全部用电量的54%,促进全省主要行业开工率由当年初的35.4%回升至四季度的60%,年底仍维持在58%左右,较2015年同期增长11个百分点。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呈现出“有序放开、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良好格局,全省组织开展了年度、月度、日前电力市场化交易600余次,全年共有5373家电力用户完成市场准入,除部分小微用户自主选择暂不参与市场外,其他用户均参与了电力市场化交易。

优化流程 交易市场效率不断提高

2018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继续按照年度、月度、日为周期,采取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等方式组织市场化交易,维持市场连续稳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优化完善组织流程,设计了更加合理的交易品种、偏差处理机制,简化和规范结算方式和流程,更加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2018年,还增加了地方电力、配电公司参与交易原则、地州区域内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原则,探索建设有关交易模式,更好为云南省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云网能源公司协同改革后企业售电公司有序开展市场化售电业务,充分发挥“稳市场、稳客户、稳价格、增服务”的作用,仅5月完成市场化售电量19.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环比增加0.7亿千瓦时;代理客户数3912户,同比增加967户,环比增加45户。

另外,在参与交易的权限方面,优化调整风电、光伏电厂参与交易月度:1至5月以及12月风电、光伏电厂不安排保居民电能替代电量,需参与市场化交易,6至11月风电、光伏电厂全部上网电量均安排为保障居民电能替代电量,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价格杠杆 撬动生产促进经济稳增长

目前,云南省内电力市场日益显现出“电量稳步增长,电价趋于合理”的态势,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据统计,云南省内市场交易电量由2014年的178亿千瓦时增至2017年的70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58.1%,双边自由协商电量占比由2014年的47.5%增至2018年预计的90%以上。

云南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为云南省工业企业节省了电费支出,通过利用市场化交易的“价格杠杆”,撬动了企业扩大生产,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61%,促进6月份主要行业平均开工率增至61.98%,同比增长4.54个百分点,工业经济的发展有力促进了云南省经济的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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