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观察 | 垄断行业定价期待更科学透明
垄断行业定价再迎紧箍咒。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这是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方面的标志性、指导性文件,首次对垄断行业科学定价进行了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重要遵循。
垄断行业主要指因存在资源稀缺性、规模经济效益而由一个或少数企业经营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包括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运输等基础性行业以及居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
当然,垄断行业价格改革早在推进,并非自今日始。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了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客运等重点行业定价办法或成本监审办法,初步建立起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框架。
在输配电领域,自2015年电改9号文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幕以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迅速铺开、覆盖全国。当前,已全面完成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核减成本比例达14.5%。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部署,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在天然气管道运输领域,去年10月印发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发文,核定13家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在看到价格改革成效的同时,还需有几个追问:一是价格水平为何差异较大?对于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水平差异较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已作了解释,主要在于管径、输气量不同。但对于各省输配电价水平差异明显的问题,尚未见官方说明。
二是价格中到底有多少水分?无论是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还是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首轮成本监审核减的成本都达到了15%左右。不得不说,这是相当大的核减幅度。由此,也不得不追问原来价格中到底有多少水分,核减后的价格是否还有水分?或者说,有无被拧得过干的问题,因为在行政定价面前,企业的话语权是相对较弱的。
三是成本监审如何更加科学合理?以输配电价而言,从“购售价差”到“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可谓沧桑巨变。本轮成本监审初试锋芒,方式方法是否已足够科学,成本边界是否已足够清晰,业内人士对此心知肚明。如何调整完善亦是一盘大棋,非三言两语所能为。
短期或难有定论,但随着此次紧箍咒的驾临,垄断行业定价趋好态势值得肯定。其中,最值得期待的是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篇幅不长的文件中,有两大段落涉及,可见对其重视程度不同一般。
按照规定,所有垄断行业定价项目均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并实施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垄断行业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公开有关成本及价格信息,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
此前,也并非没有公众价格听证,但往往可信度不高,被质疑“走走过场、摆摆样子、流于形式”。今后能否动真格、耍真枪,让公众切实参与并发挥作用,尤其是在垄断领域,需要实践来回答。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7年9月8日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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