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次发电集团垄断处罚案例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10号发布的行政处罚听证公告,今天(5月18日)上午依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及18个燃煤发电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规定,决定在太原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煤炭大省的市场化努力
从14年开始,山西就开始探索大用户市场化用电,市场放开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双边协商每年都要进行1-3批,为大用户创造了真金白银。
通过市场化用电交易电费降了,通过提质增效煤炭价格升了,但其中的发电企业却处在了尴尬位置。
上游成本要涨,下游商品要降。发电企业一直维持亏损状态,今年一季度财报上市的电企与煤企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数据显示,由于煤价涨幅较大,煤企实现翻身,18家煤企一季度业绩集体向好,但38家电企中,16家电企一季度则陷入亏损,19家电企净利润同比有所下滑。
发电集团涉嫌垄断价格
诸多人士认为,这样的背景造成了省内多家发电集团和发电企业迫切想采用违规的方式抱团取暖——由于有意的限制了第二批大用户价格市场竞争,今日参加听证会的近10家发电集团和15家左右独立发电企业涉嫌形成了价格垄断。
根据现场消息,该调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由于目前处在听证阶段,最终判决结果还需要等待一个过程。
据此,山西成为电改后第一个调查发电集团涉嫌垄断的省份。
争议
价格垄断纠纷在商品市场里时有发生,但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发电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国有资产,关于对其自身的辩护主要在于要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国电集团董事长乔保平在今年2月的公开报道中表示,去年煤炭企业加强自律,协调行动,联合限产,互保力度非常大,煤价不到10个月涨幅达到 60%,煤炭企业脱困的问题基本解决。今年电力企业就要全面亏损了,电力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不能盲目竞争,一定要加强行业自律,在企业内部,要加强产业协同,抱团取暖,携手“过冬”。
如何处理这两者的关系?还真不容易。
电改不易,大家别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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