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煤电去产能 规范自备电厂管理
应综合施策推进煤电去产能,把东中部地区作为煤电去产能重点,将煤电去产能与优化布局相结合,通过建立机制加快煤电去产能,严格规范自备燃煤电厂管理。
我国能源禀赋以煤炭为主,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3%左右,大气主要污染物中约80%的二氧化硫、60%的氮氧化物、50%的细颗粒物来源于煤炭燃烧。煤电是我国的主力电源,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煤电装机容量达到10.5亿千瓦,占电源总装机的64%,2016年煤电发电量4.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总用电量的72.4%。而且,我国75%的煤电装机集中在资源匮乏、人口密集的东中部地区,带来严重雾霾和煤炭运输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主任张宁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企业自备燃煤电厂发展迅猛,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自备燃煤电厂装机年增速达15.7%,高出燃煤公用电厂装机增速10个百分点。高耗能企业大量建设自备燃煤机组,不仅加剧了煤电产能过剩,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而且助推了钢铁、电解铝等产能过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进能源“四个革命”重大战略部署,为我国煤电发展指明方向:一是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抑制煤电增速,缓解产能过剩;二是要大力推进煤电机组产能升级和节能减排改造,推动煤电高效、清洁利用;三是要积极服务清洁能源发展,为大电网做好调峰等系统支撑。张宁认为,为了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绿色发展,应综合施策推进煤电去产能。
张宁建议,把东中部地区作为煤电去产能重点,下决心停建东中部煤电,在运煤电机组应减少发电并有计划关停一部分,新增电力需求主要由西部北部地区的清洁能源送入解决;将煤电去产能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有序推进西部北部煤电基地集约开发,发挥特高压电网大范围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与煤电打捆外送,扩大“西电东送”、“北电南送”规模,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和西部大开发。
在机制建立方面,张宁建议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善电价机制、交易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促进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开展节能调度,扩大煤电与清洁能源电量置换规模,逐步压减燃煤电量。严格规范自备燃煤电厂管理。同时,应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统筹开展自备燃煤电厂运行、能效、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违规的及时督促关停整改,已投运的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应并网运行并服从电网统一调度,承担公用电厂调峰和交叉补贴义务,并将相关结果纳入政府和金融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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