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业法”拍板 绿电优先自由化

能源 2017-01-12 14:25:11 来源:华夏经纬网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昨(11)日三读通过“电业法”修正案,明定绿能发电应优先并网、优先调度、得直接供电给用户;小型绿电业在一定装置容量下,免设置备用供电容量;并明定核电厂应于2025年前全面停止运转,将“2025非核家园入法”。

修正重点还包括绿电自由化,开放绿能发电业与售电业,将台电业务切割为“发电”、“输配电”及“售电”三大区块,台电须在六至九年间完成切割。此外,为稳定电价,减缓电价波动,台当局得设立“电价稳定基金”。

修“法”除打破台电“一条龙”式的市场结构,也进一步展现民进党当局“迈向非核家园、启动能源转型”的决心。

朝野党团昨再度针对争议条文沟通,协商后同意第52条、53条电价政策性补助部分依“政院”版通过。亦即公共事业、学校、庇护工场、社福机构的电费应低于平均电价,减收之电费得由主管机关编列经费支应。不过,电业管制机关、电价费率审议会、兰屿核废料迁移时程无共识,交付“院会”表决。

核电厂2025年全面停止运转

“电业法”昨天在台“立法院”宣布三读通过,“2025年非核家园”入法,所有核电厂都将在2025年走入历史。台“立法院”临时会昨天三读通过“长期照顾服务法”及“电业法”修正案。争议条文经表决,“长照法”通过依台“行政院”规划,每包烟的烟税调高20元(新台币,下同),遗产及赠与税率也将从现行10%提高到最高20%,并采累进税率,作为长照财源;附带决议则要求长照上路两年后,检讨财源制度。

“电业法”大翻修,朝野也表决通过核能发电设备应于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亦即“2025非核家园”入法;台当局并应订定计划,积极推动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相关作业,处理兰屿核废料问题。

“长照法”修正,主要是调整烟税、遗产税与赠与税,做为长照特种基金的财务来源。根据修正通过的条文,每公斤(千支)烟税将从590元调升到1590元,增加的收入作为长照的稳定财源。

“院会”并通过附带决议,规定基金财源额度以330亿元为原则,缺额由台当局预算补充,并要求台“卫福部”两年内通盘检讨长照财源建置,研拟其他税收或实行长照保险制的可行性。民进党团表示,下会期将配合修改“遗产及赠与税法”及“烟酒税法”,未来再逐步筹划财源。

长照机构法人化部分,先前有民进党“立委”反对连50床以下小型长照机构都要法人化,会影响经营,最后三读条文规定原有一千多家长照机构依照原法存在,但新设立机构、扩充、迁移不在此限。另为避免未法人化的长照机构服务质量不齐或乱收费等乱象,附带决议也要求“卫福部”针对49床以下的机构订出一套规范办法。

“电业法”制定迄今已70年,虽历经九次修正,但有关市场架构及电业管理制度已超过50年未修正。这次大幅修正,是希望在稳定电力供应的前提下,重新架构岛内电力市场运作方式,以期建立一个具“多元供给、公平使用及自由选择”的市场。修法除打破台电“一条龙”式的市场结构,也进一步展现民进党当局“迈向非核家园、启动能源转型”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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