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家违法违规煤电企业被罚3.28亿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2016年下半年以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检查燃煤发电企业759家,对2015年度违法违规燃煤发电企业605家实施经济制裁金额共计3.28亿元,其中脱硫电价1.67亿元、脱硝电价1.43亿元、除尘电价0.18亿元,检查取得了积极成效。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促进改善大气质量,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切实发挥环保电价政策在促进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积极作用,2016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保电价专项检查。
中国经济网了解到,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的限值,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投运,个别企业存在擅自改装软件设备,人为导致环保电价数据失真行为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环保电价政策的严格实施,监管机构对燃煤发电企业的全覆盖检查,激励与惩罚并举,促使发电企业充分认识到必须加快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安装脱硫设施的煤电机组由2010年的5.8亿千瓦增加到8.9亿千瓦,安装率由83%增加到99%以上;安装脱硝设施的煤电机组由0.8亿千瓦增加到8.3亿千瓦,安装率由12%增加到92%。2015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有所下降。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环保部继续组织开展环保电价检查工作,督促燃煤发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电价政策执行,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人为修改在线监测数据、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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