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打破电力“双重垄断”促进电力直接交易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2016年上半年,宁夏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到140.91亿千瓦时,约占全区工业售电量的57.64%,企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降5.41分钱,减少电费支出近7.62亿元。电价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
宁夏于2015年被列为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据了解,目前宁夏已完成了调研摸底、方案编制、成本监审和电价测算等输配电价改革各阶段工作。宁夏电网输配电价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后,已于2016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未雨绸缪摸清“家底”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采取交叉成本监审方式。在电价测算阶段,试点省需要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资产、财务指标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试点省份自己应首先摸清所辖电网的‘家底’”,宁夏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方面便于结合本省电网情况与监审组及企业沟通,另一方面也为后期的输配电价测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宁夏在国家五个试点省(区)开展输配电交叉成本监审前,率先一步对地区所辖电网企业进行成本摸底。工作组在进驻企业前加强了对监审办法、电价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地区电价政策、电网行业知识、财务知识的学习,梳理了电网企业的组织构架及其下属单位、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职能。
例如,在成本摸底过程中,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对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换流站等部分工程项目运营方式进行了实地查看,掌握了资产规模、用途、使用率等情况,厘清了宁夏电网输配电有效资产的范围,确定了成本审核测算的重点内容。
严格测算稳慎推进
“在确定政策性有效资产时,宁夏能源局核查了自1998年以来国家下达的全部农网改造投资计划文件”,谈到输配电价测算,该负责人表示测算过程十分严格。
原来,制定输配电价依据的数据、信息来自于电网企业申报的数据,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在电价测算过程中,宁夏物价局对所有数据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
除了上面提到的核查,在核定2015年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数时,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各市供电部门核查投资项目招投标合同等资料。
据介绍,投资和电量是影响监管期输配电价水平的重要因素。在确定监管期售电量数据时,宁夏物价局考虑到在监管期内应保持电价水平相对稳定,避免大起大落。综合考虑上年度的售电量增幅、企业开工状况、新增投资企业等因素,与经信委、能源局、电网企业进行了反复沟通,采取稳慎的原则确定了售电量年均增长幅度。
在确定投资额时,考虑到稳增长对投资的需求,工作组广泛征求意见,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按监管期不同投资额测算了三种方案,报给自治区政府决策,尽可能地规避风险,争取了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成本约束红利共享
据了解,宁夏电网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年~2018年平均输配电价比原省内购销差价每千瓦时下降1.15分钱。输配电价趋向合理的背后,是进行成本监审、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等改革举措作用的结果。
据介绍,同我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宁夏电网属于网络型自然垄断。宁夏通过改革,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实现了对电网监管模式的转变。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打破了电网企业在购电、售电两侧的“双重垄断”,由过去核定电网企业购售电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转变为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的直接监管。
要实现有效监管,必然要严格进行成本监审,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通过成本监审,宁夏剔除了宁夏电网培训中心、投资性房地产、驻外办事处、用户无偿移交资产等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27.34亿元,共核减不应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的费用16.56亿元,核减比例达到19.48%。
据介绍,此举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宁夏电网目录电价中的大工业基本电价每千瓦每月降低5元、每千伏安每月降低8元(含税)。大工业用户实实在在地分享了改革红利。
输配电价改革的意义不仅于此。核定输配电价后,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为下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直接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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