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成功发行公司债 实现融资新突破
1月8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16国电01”成功发行,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标志着国电集团成为首家在证监会监管的资本市场中,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的以发电业务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近年来,公司产业布局和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在国务院国资委考核中连续6年获得“A”级考评成绩。目前,国电集团资产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拥有近800家基层企业,可控装机容量1.35亿千瓦,资产总额7900亿元,净资产1433亿元。国电集团旗下共有5个A股上市公司和2个H股上市公司,市值累计超过1400亿元。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国电集团的主体和债券评级均为AAA,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和经济效益以及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为债券偿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勇于创新,尝试融资新品种
2015年1月,中国证监会正式修订发布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发行主体、发行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简化发行审核流程,拓展公司债券的发行范围。2015年8月,国资委邀请证监会就公司债的改革方向向央企做了详细的讲解,并鼓励央企总部发行公司债。
国电集团在获知发行主体扩展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分析了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对于企业而言,公司债与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均是企业负债,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企业在选择上述品种时,主要是从融资成本、审批效率和债券的流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其中融资成本为主要因素。交易所市场采用集中对手方质押回购,增强了债券的流动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踊跃认购,从而有效降低了公司债的融资成本。尤其是在今年货币市场宽松的情况下,债市收益率下行,位于近年来低位,为国电集团发行公司债创造了条件。
在确定公司债的成本优势后,国电集团就发行公司债事宜与证监会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汇报,获得了大力肯定和支持。作为第一家发行公司债的央企总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新问题。在证监会、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国电集团高效完成了内部决策流程、外部审批、发行申请等工作。
精准研判,把握发行窗口
把握最佳的发行窗口是决定发行成功的关键。国电集团自启动项目以来始终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变化,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2015年下半年基本面和资金面较为有利,央行不断出台宽松货币政策,推动债市收益率下行,位于近年来低位。从2015年年末交易情况来看,机构投资者配置债券的意愿也很强烈,债券收益率进一步下探。
根据对货币政策和市场情况的研判,国电集团发行团队认为2015年末的资金市场有别于往年,出现了良好的发行窗口。因此,在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国电集团和主承销商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投资者需求和公司自身资金安排后,果断决定在2015年12月31日刊登公告启动首期20亿元、3年期公司债的发行,在元旦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月4日)簿记建档,确定票面利率为2.98%,全场认购倍数为5.07倍,成功完成发行。此次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2007年以来同类型债券最低发行利率,实现了3年期3A级公司债票面利率9年来首次进入“2”字头。
此次债券选择在岁末年初发行,并获得较高的认购倍数和较低的发行利率,打破了往年岁末年初资金紧张、不宜发债的市场惯例,体现了国电集团发行团队对发行窗口和资金市场的准确判断,也体现了投资者对国电集团公司债券发行的高度认可。
本次公司债的成功发行实现了央企总部公司债品种零的突破,拓展了国电集团的融资渠道,丰富了直接融资手段,使集团公司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增加了融资产品的选择性;使集团公司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资金状况,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抵抗风险能力。
本次公司债的成功发行是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成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探索出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是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类型,进一步推动了多层次债券市场的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创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