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兽基金”带给A股市场三大悬念

财经 2018-06-17 14:15:11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对独角兽企业与相关的基金公司来说,‘独角兽基金’来了是一个好消息。不过,对于投资者甚至整个A股市场来说,‘独角兽基金’的到来也带来了不少悬念。”

6月6日,由易方达基金、嘉实基金、招商基金、南方基金、汇添富基金和华夏基金申报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悉数获得证监会的批文。这6只基金从5月29日申报到6月6日获批,前后只用了9天时间。由于6只基金涉及到A股市场的投资以参与独角兽CDR与IPO发行的战略配售为主,因此,这6只基金被称为是A股市场的“独角兽基金”。

“独角兽基金”来了,这对于独角兽企业的A股上市与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都是一种大力的支持。从6只基金的批文下发后,证监会又紧接着下发了《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CDR制度文件来看,证监会火速推出“独角兽基金”不乏有让“独角兽基金”为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市场及A股上市保驾护航之意。而作为相关的基金公司来说,正好可以以“独角兽”为噱头,进一步抢占地盘,从而发展壮大自己。

对独角兽企业与相关的基金公司来说,“独角兽基金”来了是一个好消息。不过,对于投资者甚至整个A股市场来说,“独角兽基金”的到来也带来了不少悬念。

悬念之一:战略配售会不会成为一种“常态化”。这是因为6只“独角兽基金”都是战略配售基金。证监会在CDR规则正式推出前火速批准6只“独角兽基金”发行,显然是希望“独角兽基金”能够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而要使6只“独角兽基金”有用武之地,只能是独角兽企业在发行CDR时或IPO时采取战略配售的发行方式。否则证监会火速推出“独角兽基金”的意义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而从制度的准备来看,战略配售“常态化”是没有障碍的。最近证监会在对《证券发行承销与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时,将CDR的发行纳入了战略配售的范畴,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或者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但即便战略配售在制度上没有障碍,在IPO实践中仍然是很少采取的发股方式。在富士康IPO之前,采取战略配售的公司被认为是新股发行存在困难的公司,或不受市场欢迎的公司。因为战略配售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机会,在A股市场“新股不败”的情况下,损害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所以,在对待战略配售的问题上,管理层一直都是比较谨慎的。如今,管理层推出专门从事战略配售的“独角兽基金”,这是否意味着管理层要将战略配售“常态化”呢?

悬念之二:“独角兽基金”如何获得战略配售资格?从目前A股市场的现状来看,参与战略配售,基本上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因此,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希望参与战略配售。如此一来,从发行人来说,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非常挑剔,如富士康配售主要考虑资质优异且长期战略合作的投资者,在最终确定的20家战略投资者中,没有一家是公募基金。因此,在僧多粥少的背景下,又如何能保证“独角兽基金”成为战略投资者呢?如果依靠政策倾斜的话,这对其他投资者显然是不公平的。

悬念之三:IPO政策是否会鼓励多发大盘股?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发行CDR的公司是可以进行战略配售的,但毕竟符合CDR发行条件的企业屈指可数。而对于股票发行,只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公司才可以进行战略配售。如此一来,IPO政策是否要鼓励首发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独角兽公司发股上市呢?实际上,在前期发行的独角兽公司中,药明康德与宁德时代的首发规模都在4亿股以下。如果独角兽公司IPO都如这两家公司一样,“独角兽基金”就只能去喝西北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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