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鼓励非电网企业资本 入股电力交易机构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近期,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
《通知》表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省(区、市)要按照多元制衡的原则,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为市场主体搭建公开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电力交易机构应体现多方代表性,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系主任文雁兵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是我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阶段,也是关键一步,将有助于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对于实现电力充分竞争、扩大电力交易量、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丰富交易品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电力交易市场的股份制改造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股份制改造的关键是引入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促进形成多买多卖的电力交易市场,使其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推动电价市场化。
文雁兵表示,此次改造应当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和非电企业公开、共平、公正参与其中,真正做到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和完成股份制改造,进而通过市场灵活性和流动性,加快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形成机制和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规模,有效衔接电力的供给侧和需求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创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