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
中新网广州9月6日电 (记者 许青青)由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8市场监督管理论坛”6日在广州举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论坛发布了中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件,其中禁止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入选。
本次论坛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后举办的首届论坛,主题为“公平竞争与高质量发展”。
2008年9月,可口可乐宣布179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2009年3月,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经审查认为,该收购将损害果汁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依法禁止该项收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当日称,禁止该收购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后首个案件,也是唯一被禁止的外国企业收购中国企业的案件,促进了果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5年2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高通公司停止不公平高价、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查处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是《反垄断法》实施后查处的首个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案例,为技术创新和无线通信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中国内地十二个省区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在“新居配”建设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山西省电力价格垄断协议案也入选十大案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2013年至2017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山西、辽宁、河北、黑龙江、甘肃、重庆、吉林、贵州、江西、天津、广西、青海等12个省区市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提出了予以纠正的执法建议。通过清理“统一建设、统一收费”的有关政策,大大降低了新建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水平,每年为相关房地产企业节约成本53.53亿元人民币。
2017年8月,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电力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对协会处罚50万元人民币,对涉案企业合计罚款7338.2万元人民币。该案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大型国有企业开出的首笔罚单,对保障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保护下游用电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十大典型案例还包括利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附条件批准陶氏化学与杜邦合并案、泸州信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上海吉盛伟邦环球家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佛山禅城分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长春正利管业有限公司混淆案、嘉兴市洞洞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不正当竞争案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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