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白皮书:歪曲和污蔑
(经济观察)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白皮书:歪曲和污蔑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陈溯)在中美经贸摩擦之中,美国多次指责中国“强制技术转让”。对此,中国官方24日发表的白皮书予以回应和驳斥,称美国这一指责是歪曲和污蔑。
回应一:美国背弃契约精神 市场行为非政府行为
美国在其“301调查”报告中单方面指责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称中国政府非正式要求外国企业技术转让。
对此,白皮书指出,在中外企业合作中,中国政府没有强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的政策和做法。
“技术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能把正常的商业行为等同于一国政府的强制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特约研究员王金波表示,自1978年改革开放,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激励机制为美国在华独资、合资企业带来巨大收益,美国无视这一点,诬称中国强制美国企业技术转让,既不符合经济规律,也缺乏商业伦理。
白皮书称,不能因为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就把原本双方自愿的交易活动歪曲为强制技术转让,这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弃。美国政府将外商投资企业通过订立商业合同与中国企业建立伙伴关系、转让或许可其技术、共同在中国市场上获得商业回报的自愿合作行为称为“强制技术转让”,完全是对事实的歪曲。
回应二:中国对外商投资股权限制不断放开
美国指责中国对外资设置了准入门槛,认为中国政府对一些行业仅允许设立合资企业,使得外国企业不得不同意中方的技术转让要求。
白皮书称,中国在某些领域的股权合作符合中国的国际义务、各国惯例和实践,不能被混淆为“强制技术转让”。
在近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合资要求是中国在加入世贸谈判时,美、欧、日和其他WTO成员都接受的。作为谈判结果,中国有权利要求某些行业外资以合资方式进入中国。而且发达国家和更多的发展中国家也有合资的要求。
王受文指出,合资并非“强制技术转让”,合资时转让技术也是外资企业和中方的合作伙伴公平地谈价格,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谈判,是企业的自由选择和平等磋商,政府没有在其中发挥作用、没有强制。
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中国已逐步取消对外资合资要求的准入壁垒。比如,在2017年修改的《外国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原来的93条限制措施压缩到63条(2011年为117条)。只是在部分涉及到国家安全核心领域没有完全放开股权比例。
白皮书指出,近几年中国对外商投资的股权限制不断放开,外国企业自由选择权不断扩大。在此过程中,中外企业股权合作仍然不断深化,完全是双方基于商业原因的自由选择。
回应三:中国科技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
白皮书称,美国政府关于中国“偷盗”先进技术的指责是对中国科技进步艰苦努力的污蔑。中国科技进步是中国长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结果。
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中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以年均近20%的速度增长。2017年,中国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1.76万亿人民币,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有113家中国企业进入“2017全球创新1000强”榜单,仅次于美国、日本,位居全球第三。
此外,美国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从而间接“盗窃”技术。而数据则显示,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发表的文章认为,美国夸大了中国强制技术转移和盗用,忽略了真实的数据。事实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在改善而不是在恶化。近年来,中国使用外国技术的许可费和使用费飙升,2017年达到近300亿美元,比过去10年增加了近4倍。其中,支付美国的知识产权使用费同比增长了14%。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表示,过去五年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和商标数量分别达到了65万件和84万件,年均增长分别为3.1%和10.3%。“如果中国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好的国家的话,大家不可能踊跃来这里请求知识产权保护。”
“不要把强制技术转让作为一个借口来发起贸易战,这个借口找错了。”王受文向中外媒体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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