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河北出台十条财政政策
中新网石家庄10月25日电 (记者 陈林)25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河北省政府近日印发《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政策》)。
县域经济是推动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云霄说,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大部分县经济基础薄弱、财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规模小、财政自给能力低等问题仍很突出。
据了解,《十条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税收增长激励,促进经济发展质量提升”“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十个方面。根据此政策,对县级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超县级平均增幅的,奖励省级分享增量的15%,其中对贫困县奖励幅度增加10%;同时对税收收入占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幅度提升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0个百分点)。对按规定程序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县域范围内工商登记并纳税的,按省级分享企业缴纳增值税增量的25%给予企业所在县市奖励。
为支持县域经济产业升级,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十条政策》规定,每年安排2亿元分别对出口退增值税总量、增量和增幅前10名的县市进行奖励。
高云霄表示,出台《十条政策》的根本目的,就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激发县级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县级财源规模和质量双提升,推动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十条政策的核心就是“多增多奖励、高质更受益、激励壮财源、约束促自立”。
高云霄表示,《十条政策》导向明确,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瞄准县域经济发展的“短板”,充分发挥财政点调控作用,激励县市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发展高新技术,承接京津产业转移,促进出口增长,加快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十条政策》都直接地体现为财力奖补,由县级统筹用于保障运转和加快发展,目的是通过财力下沉,让县市真正感受到实惠,给予县级更多地资金使用自主权,激励各县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做大做强收入蛋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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