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能源产业被列入“鼓励发展类”目录
3月28日,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发布了《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由“鼓励发展类”、“规模限制类”、“说明”和“附录”四部分构成,其中“鼓励发展类”采用正面引导方式,以高新区“3+X”产业框架为基础,重点聚焦生命健康、互联网、轻型低碳制造三大产业集群及现代服务业,提出24个产业领域,72个产业细分领域并细化至184个产品或服务类别。明确了海口高新区产业发展的核心领域与重点方向;“规模限制类”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结合高新区土地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禀赋及招商项目情况,提出4个大类规模限制类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其中,光伏新能源产业被列入“鼓励发展类”目录,相关内容涉及如下:
1、太阳能产品
(1)光伏电池及组件,包括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硅基薄膜、碲化镉等新型光伏电池和组件等。
(2)光伏电池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包括单晶硅锭/硅片、光伏电池封装材料、有机聚合物电极、光伏导电玻璃、硅烷、长寿命石墨材料等。
(3)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蓄电池充放电控制器、便携式控制逆变一体设备、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电站监控设备等。
(4)热发电产品,包括高强度曲面反射镜、聚光器、聚光场控制装置、聚光器用减速机、聚光器用控制器、抛物面槽式吸热管、塔式吸热器等。
2、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1)离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包括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公共电网侧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微网光伏发电系统技术服务、风光互补供电系统服务等。
(2)太阳能发电产品检测认证服务,包括太阳能资源评估及电站发电量预测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及建设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智能云服务等运维及优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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