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公告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情况

财经 2018-10-28 06:34:39 来源:工信部产业政策司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标  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发文字号:公告 2016年第50号 成文日期:2016-09-19 发布日期:2016-10-09 文章来源:产业政策司 分  类:产业政策

两部门联合公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6年第5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经考核,电力、煤炭、炼铁、炼钢等16个行业均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全国共淘汰电力527.2万千瓦、煤炭10167万吨、炼铁1378万吨、炼钢1706万吨、焦炭948万吨、铁合金127万吨、电石10万吨、电解铝36.2万吨、铜冶炼7.9万吨、铅冶炼49.3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4974万吨、平板玻璃1429万重量箱、造纸167万吨、制革260万标张、印染12.1亿米、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791万千伏安时(详见附件)。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完成了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附件:2015年分地区分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9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创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