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
关于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扩大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见附件1),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广泛联合国内有影响力的建材企业及有关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联盟将致力于推进和引导中国建材行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坚持 “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原则,突出行业特色、结合企业需求,以成员企业为主导,以重点国别、重点行业为要点,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发挥联合优势,对内建立行业内部“走出去”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对外构建与重点国别地区的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和与第三方的市场合作网络,推进多层次、多渠道的产业协调与企业合作,促进政策沟通、信息联通、资金融通、产业协同。
联盟将吸纳国内外建材商/协会、有意愿“走出去”建材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贸易服务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高校、金融投资机构、传媒、互联网等单位加入,发挥以下优势:
一是加强横向合作,集成优势资源。联盟将汇集群英、广积商源,充分挖掘各方潜力,实现优势互补,围绕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合作,并发挥行业协调和自律作用,促进联盟成员单位有序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确保“优进优出”。
二是畅通信息渠道,实现资源共享。通过联盟成员共同争取国家出台有利于建材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汇集各国家、地区的经贸政策、法律法规、资源禀赋、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等信息,建立统一的数据整合、发布、共享、交换机制,构建国际产能合作的信息平台。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共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联盟整合资源,共建“走出去”信用评价体系、标准服务体系等,为联盟成员提供战略咨询、渠道对接、项目对接、互联网+、金融、宣传推广、供应链服务、标准、检测认证等全方位服务。
四是提供资金支持。筹备发起成立中国建材“走出去”产业基金,目前已汇集了多家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为成员间的项目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并有重大合作项目时,积极争取获得国家金融机构股权、债权支持。联盟成员单位将优先享受国内外政策信息、国内外建材市场信息、项目和渠道对接、资金支持、供应链、标准、检测认证等方面的服务,优先参与国家级建材产能合作项目和海外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
目前,联盟筹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定于2016年10月17日在北京召开第二届中国建材企业“走出去”大会暨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成立大会(具体安排详见会议通知)。现诚邀贵单位作为联盟发起单位(在本行业有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限每行业3-5家),以联盟为纽带,汇集各方资源,凝聚发展合力,携手推动建材行业国际产能合作,不断拓展建材行业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请于9月30日前将联盟成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盖章后传真或扫描发至联系人邮箱。我们将对联盟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并尽快回复符合要求的单位。
特此诚邀。
联系人:李月梅、武文博
电话:010-57811070 010-57811060 13436420089
传真:010-57811071
邮箱:liym@cbmf.org
附件:
1.国家发改委关于成立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有关意见的函
2.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成员登记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2016年9月6日
附件一
附件二
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成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中文
英文
联系地址
成员代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年销售收入
员工总数
单位性质
□商/协会
□企业(□国有□股份制□民营□中外合资)
□科研院所 □金融投资机构 □高校
□其他:
成员单位简介
请各成员单位另附本单位详细中英文简介(中文800字以内)及单位logo(JPG格式、300dpi)。简介应包含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情况;2.业务领域及优势;3.海外业务开展情况,“走出去”目标国家(地区)及业务领域等。
单位简介将用于联盟宣传册中,作为与国外相关机构及企业对接的推介材料。
贵单位拟在联盟担任的职务
□副主席单位 □委员单位
收费标准
1.委员单位暂时不收取费用。
2.副主席单位缴纳费用1万元。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联盟审核意见
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代章)
年 月 日
注:请各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联盟成员登记表发至liym@cbmf.org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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