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股权门槛 险资投资开绿灯
继允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项产品后,银保监会又发文表态拟放宽险资投资股权的门槛。10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保监会表示,通过引导保险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杠杆,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
降低股权投资门槛
据了解,相较于修改前的版本,《办法》主要涉及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办法》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关资质要求对直接投资股权的保险公司,《办法》中将原要求的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不低于150%降至不低于120%,且取消上年末偿付能力要求;要求净资产也由10亿元下调到1亿元。
同时,《办法》还取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比例限制。如放宽险企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限制,由原不超过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上调为30%,增加对保险集团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超过基金发行规模60%的要求。
此外,《办法》还列出了相关的负面清单,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类投资基金可不受部分负面清单的限制,如不必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经验,不必符合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30亿元,且历史业绩优秀、商业信誉良好等条件。
多举措扶持实体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可及性。取消了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保险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杠杆,增强经济中长期发展韧性。
此外,银保监会还提到,《办法》还将促进保险资金发挥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而就在下发《办法》的前一天,10月25日,银保监会还下发了一份通知,明确了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以缓解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领域和项目,还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险资股市加仓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部门放宽门槛,鼓励险资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下,险资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也明显增加。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27日,沪深两市已有1834家上市公司披露三季报,机构投资者新进买入的上市公司有153家,其中险资新进买入49家,加仓明显,重仓金融、地产股。
而对于目前投资上市公司的收益,海通非银孙婷团队分析称,目前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率可观,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行业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62万亿元,占比为10.4%,预计年化投资收益率在8%左右,高于其他类别资产收益。而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中国人寿2018年年中权益投资占比分别为27%、13%、17%、15%,其中长期股权投资等占比预计为3%-6%,低于行业水平。
该团队认为,新规有望改善保险公司投资结构。自2013年保险行业投资范围拓宽以来,投资收益率中枢有所提升。修订后的《办法》有利于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改善保险公司投资结构,增加长期股权比重,增强利润稳定性并促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时,有利于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提升全社会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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