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不予禁止

财经 2018-08-29 09:50:43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中国神华8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于2018年8月27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26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告表示,2018年2月6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电集团”)已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约定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2018年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实施联合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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