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项措施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 《2017年度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十项措施》(以下简称 《措施》),旨在促进四川省富余电量消纳,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经初步估算,预计四川省今年将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上百亿元。
五方着手降低电价
在降低电价方面此次《措施》从5个方面着手。首先,丰水期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价8厘(合同电量),其他执行政府定价的水电以及西南电网调度的留川水电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并于丰水期结束后恢复执行原政府定价。自6月1日起,四川省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这是自2006年四川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以来,首次打破阶梯电价制度。根据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四川省居民生活用电量392.7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15.2%,居民生活用电成为四川省重要的电量增长点。调整之后,四川省今年全社会用电成本将节约百亿元。
其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四川省开始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经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改造和新建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项目,按藏区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执行,电网企业对上述项目的电费收入单独核算并纳入准许收入中统筹平衡,相关电量不纳入工商业输配电价测算。
再次,取消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应降低各类销售电价。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相应调整销售电价。
而后,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即丰水期富余电量基数维持2016年基数不变,工业企业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 量部分确定为富余电量。富余电量交易价格为每千瓦时0.07~0.10元,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
最后,为鼓励居民增加用电,减少水电弃水,自2017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四川省开始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对四川电网“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与直供区同价的“子公司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
诸多举措推进电价市场化
《措施》明确,下一步将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要求四川电网风电和光伏丰水期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四川电网丰水期市场交易价格进行结算。
目前,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方案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如能得到批复,四川省电网供区将执行统一输配电价。推进四川电网供区同网同价,合理安排制定统一目录销售电价,有助于实现输配环节降本增效,促进全省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工商企业用户尤其是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将收获改革红利。
截至目前,其他地方电网城乡居民用电已通过四川电网趸售电价实现同价的,保持电价水平不变。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将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增配电网配电价格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电网供区以外的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方案。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四川省电网输配电价后,四川省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以热(冷)定电的余电上网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自行协商确定或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形成。
今年四川省将扩大直购电量规模到500亿千瓦时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改在于放开上网侧和销售侧,放开上网电价,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由市场来决定价格,放开上网侧的具体行动。
所以此次《措施》明确,今年四川省将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扩大直购电量规模到500亿千瓦时左右,同时降低直购电用户电量准入条件,2016年已纳入直购电范围的企业原则上保持不变,新增用户电量准入标准由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降至600万千瓦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年用电量标准降至300万千瓦时。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实施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等多种交易。
事实上,从5月1日起,四川省已经在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范围放开部分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放开内容包括,非市场化电量与新投产的发电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不再逐个批复具体上网电价;市场化电量,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场形成价格。
同时,四川省政府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甘孜、阿坝、凉山州留存电量实施方案,支持甘眉工业园区、成阿工业园区、德阿产业园区等“飞地”园区用户使用留存电量。实行留存电量计划年中评估调整机制,对未完成的留存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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