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6项举措助力降低企业用电价格
9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把电价改革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稳增长的关键抓手,采取六项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着力推进企业降本增效,预计全年电价降低成本总金额超过40亿元。
大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在去年直购电交易试点的基础上,甘肃省进一步扩大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范围,探索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今年以来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共签订直购电交易电量约237亿千瓦时,平均降低电价每千瓦时0.1072元,迈出了甘肃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坚实步伐。
实施煤电价格联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以来,针对电煤价格下降,按照国家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甘肃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相应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并运用这部分降价空间降低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从今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1.39分钱;从6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1分钱。两次共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2.39分钱。
免收新增工业、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为减轻工、商业电力用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了3年内免收新增工业、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的政策。对新建工、商业项目的企业申请临时用电报装时,按照不同电压等级免收80-260元/千伏安的临时接电费用。
减免综合利用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为鼓励企业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可利用的热能、压差以及余气,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自今年8月1日起,对省内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收22元/千伏安·月的系统备用费。
实现城乡同价,降低农村农业生产电价。从今年3月起,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停止收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实现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网同价,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0.12元,切实减轻了农民生产用电负担,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减免工业企业停产期间基本电费。
六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后,预计全年电价降低成本总金额超过40亿元,将对甘肃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促进全省经济稳增长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发布会上,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波表示,今后,甘肃省将继续深化电价改革抓好新举措,停止新建居民住宅供配电工程建设暂行收费政策。开展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改革试点工作,甘肃省商业用电价格将有较大幅度降低,高峰电价将由每千瓦时1.1399元降至0.7688元,每千瓦时降价标准0.3711元。从今年9月起,全面启动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对属于自然垄断环节的电网企业,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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