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互联网“电价洼地” 湖北互联网企业每度电补贴0.15元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出台湖北区域内互联网企业用电价格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均给予每千瓦时0.15元补贴,并暂停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享受电价支持政策的企业,由省通信管理局依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界定,并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备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介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100席位及以上的呼叫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及交易处理业务许可,以及获得宽带接入网试点批复文件等其中之一;第二,要在省内具备独立机房,且在机房内安装有开展上述互联网业务的相关设施;三是在省内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分公司。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优惠政策就是降低电价直接交易门槛、放宽互联网企业进入大工业用电的准入标准、调整优化企业报装容量。
此前,我省大部分互联网企业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2013年底以来,我省已批复18家互联网企业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按峰段、平段、谷段分时计价。由于互联网企业24小时业务不停,因此对其暂停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先峰段电价是平段电价的180%,谷段电价是平段的48%。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每千瓦时电价可降低3-4分钱。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企业,今后可根据自身用电负荷在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自主选择用电类别。而对集中在某一园区或同一建筑物内且各企业报装的总容量超过100千伏安的,可视为同一用户,选择执行大工业电价。
据省通信管理局估算,全省约有300家互联网企业满足条件。实施上述支持政策后,每年可为相关互联网企业节约电费支出3亿元。其中,执行大工业电价的预计每千瓦时电价降低0.2元,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预计每千瓦时电价降低0.15元。
由此,我省将在中部和周边地区形成互联网企业“电价洼地”,实际到户电价将低于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西等中部5省及周边的陕西省、重庆市,在全国也处于较低水平。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数百个席位以及一个互联网数据处理中心,公司副总经理罗跃军表示,公司7月份电费5万元,去年全年用电将近50万千瓦时。按照优惠政策,每年能节省电费约7.5万元。
截至去年底,湖北互联网行业新成立公司数量位居全国第八。今年4月省通信管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在湖北注册成立的近600家互联网企业中,有70%的企业把服务器交给外省托管,主要原因是湖北电费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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