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阶梯电价新规9月1日起实施 释放三大利好
昨日,贵州省政府召开完善居民电价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将第一档电量覆盖率从现在的74%,提升至82%,每月第一档电量从月均183度提升至250度。
阶梯电价新标准各档范围扩大
据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介绍,此举是为了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居民基本用电需求得到满足,让百姓实实在在得到改革实惠。随着贵州省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加快增长,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已发生深刻变化,省内居民生活用电量连年递增,使得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分档电量覆盖率从2012年政策制定时的80%降为现在的74%,现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电量分档标准已不适应居民用电基本需求。
鉴于此,省发改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方案。此次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主要内容涉及三方面:
一方面,提高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年度电量分档标准调整如下:第一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含)度以内提高到3000(含)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从原来的2200-4000(含)度提高到3000-4700(含)度;超过4700度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另一方面,各档电量电价仍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水平执行,即第一档电量电价为每度0.4556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度0.5056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度0.7556元。
此外,继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家庭用电设置每户每年120度的免费电量。
近三百万户每月节约电费78元
“从居民用户的角度来说,此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完善,主要有三大利好。”据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元志介绍。
利好一是充分体现了保基本原则。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完善后,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将从现在的74%提高到82%,82%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用承担阶梯加价,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基本电量所覆盖的家庭用户数更为广泛,居民用电基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利好二是分档电量大幅提高。此次完善后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800度,增幅为36.4%,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一档电量从月均183度提高到月均250度,每月提高67度。第二档电量分档标准提高了700度,增幅为17.5%,折算成月度来看,第二档电量从月均333度提高到月均392度,每月提高59度。从全国范围来看,此次完善后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分档标准已处于全国前列。
利好三则是让市民最切身感受到的,居民用电电费支出下降。此次贵州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大幅提高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并且电价标准不作调整,能够有效减少居民用电电费支出。按照2015年贵州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情况测算,全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电费支出共计减少约2.15亿元,原本需要支付加价电费的273万户居民用户平均每年每户电费支出减少约78元。
此外,阶梯电价调整,也将有效刺激居民用电量增长,增加社会总用电量,对提高燃煤发电量、改善煤炭供需关系、带动煤炭电力行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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