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基于跨省、跨区大宗电力交易
3月1日上午,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于两地同时挂牌成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家电网),以其全资子公司的形式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下称南方电网),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南方电网持股比例66.7%,其他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参股。
两大交易中心都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
根据两大交易中心的组建方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初期可设立六个处,共30人(含领导班子职数5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则根据工作职责设置市场运营部、交易组织部、结算统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交易中心初期编制50人左右。
组建方案显示,对于两大交易中心的定位略有不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此前,贵州、云南等省份已经组建了省内的电力交易中心。信达证券能源行业分析师曹寅对记者表示,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角色,针对的是跨省、跨区域的电力交易,目的是为了使这类交易合同化。
在这两大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之前,跨省、跨区域的电力交易,主要通过电网公司电力调度,以计划的方式进行安排。
“今后,包括三峡的水电、蒙东的风电、新疆哈密基地的火电等,要送到东部地区,可以按照市场,而不是按照原先的调度计划来分配输送。但这些交易必须合同化,所以就需要设立电力交易中心。”曹寅告诉记者,“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就是基于跨省、跨区域的大宗电力交易,进行注册、结算等服务的平台。”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2月24日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法人为国家电网,类型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月28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已经开始运作。其发布2016年度银东直流跨区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公告。山东30家电力用户企业计划于2016年3月-12月,通过银东(宁夏银川到山东胶东)直流输电线路,向银东3个配套电源企业,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煤电企业和风电、太阳能发电企业,直购90亿度电力。
根据组建方案,两大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畴为市场建设与规划编制、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市场成员注册管理、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与跟踪、交易结算、信息发布、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市场服务等内容。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曾表示,电力交易机构的建立,意味着电力体制改革将进入全面试点、有序推进的新阶段。
去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电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之一为《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指出,要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目标,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对于组织形式,该《意见》当时指出,交易机构可以采取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会员制等组织形式。其中,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交易机构,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会员制交易机构由市场主体按照相关规则组建。
最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采取了由国家电网子公司的方式组建,广州电力中心则是由南方电网相对控股。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两大电力交易中心采取的方式过于保守。在他们看来,最理想的方式应为会员制,使得发电企业、电力用户能与电网企业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公平交易。
曹寅对记者表示,未来中国的电力市场是以中长期的电力期货交易为主,再配合现货的市场。其中,中长期的期货又分大宗期货和小宗期货。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就是针对中长期的大宗电力期货,而小宗的电力期货和现货主要在省域级的电力交易中心。
“电力具有自己的特性,不同于信息的传输不会随着距离发生损耗,电力传输必须要考虑到输配成本、调度的优先性等因素。”曹寅说,“因此,相比于北京、广州这种跨区域的交易中心,未来省域级电力交易市场的交易频度反而会更密集,参与方也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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