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批复《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水污染 防治规划》
10月23日,陕西省政府以陕政函〔2018〕227号批复了《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至此,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取得又一重要进展。
批复原则同意《规划》,并指出《规划》是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批复要求省水利厅、环保厅认真组织实施,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服从生态水量调度,跟踪落实引调水工作,确保水质达标;相关市、县(区)要结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抓紧制订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计划,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优化配置工作。通过严控地表水开发、压采地下水、利用雨洪资源等措施,退还被挤占的生态水,切实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密切协作,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任务如期完成。
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其批复是生态环保部受理环评报告的必要前置要件,也是将《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措施和要求落实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体现。
按照原环保部《水利建设项目(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环评〔2016〕114号)相关要求,结合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面广、线长、影响大的实际,公司启动了引汉济渭工程受水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2018年1月完成《规划》初稿,4月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区)政府(管委会)的意见,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有关内容,9月通过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组织的审查,再次修改完善后提请省政府审议。
当前,引汉济渭工程处于调水进关中目标即将实现、二期工程在国家层面审批立项推进的关键时期。《规划》的批复必将有力推动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早日实现汉江清流配送到位,惠及三秦人民。(作者:刘刚 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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