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清理规范电网转供电环节 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
中新网松原11月12日电 (柴家权)记者12日从吉林省松原市有关部门获悉,当地针对电网和转供电环节存在的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未能得到有效传递等现象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打通了降价的“最后一公里”,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吉林省物价局分四批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8.85分钱/千瓦时,2018年9月1日起,实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目前,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和服务的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可享受每度电降价8.85分钱的政策。
然而,因历史形成或不具备电网企业直接装表计量的用户,如通过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经营主体转供电的用户,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同时,这部分用户因转供主体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就更不可能享受降价成果。
据悉,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电网松原供电公司组织所属各单位专业骨干人员已于8月份对非电网企业转供电加价情况展开了走访调查工作。经全面调查、核实,松原市共梳理出非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用户30户,涉及被转供电用户8092户。
调查、核实期间,工作人员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将国家和地方清理转供电加价的政策和有关要求通知到了每一个转供电主体,共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省内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不合理电费的告知函”30份,向被转供户发放“吉林省物价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吉林省用电客户告知书”2644份。
国家电网松原供电公司表示,对于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松原供电公司将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全部清理到位,按照国家目录销售电价结算。确有困难的,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等,逐步清理到位。
据悉,吉林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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