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蓝色经济发展途径宁波倡议》发布
中新网宁波11月13日电(记者 林波)11月13日,以“区域蓝色经济发展模式”为主题的第五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在浙江宁波举办,会上发布了《APEC蓝色经济发展途径宁波倡议》。
自2011年第一届APEC蓝色经济论坛召开以来,国际社会对蓝色经济的关注度不断提升。2014年第三届APEC海洋与渔业工作组(OFWG)会议就“蓝色经济”达成共识,并写入第四届APEC海洋部长级会议成果文件《厦门宣言》以及当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果文件《北京纲领》。
近年来,APEC领导人宣言、APEC高质量增长战略、APEC部长级会议多次重申蓝色经济发展与合作的重要性。在各APEC经济体的积极努力下,大家对蓝色经济有了更深的认识,并逐渐由“共识形成阶段”走向“多方实践探索阶段”。
据悉,此次会议围绕区域蓝色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区域蓝色经济发展实践与示范、自然资源管理与蓝色经济发展、区域蓝色经济发展企业参与进行了交流和研讨,并提出如下倡议。
进一步认识发展蓝色经济的重要性,通过蓝色经济推动社会经济实现包容性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倡导保护与发展的平衡,推动陆海统筹与人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增强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引导人类活动与海洋环境与资源承载力相适应,减少海洋垃圾、气候变化对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的影响。
加强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管理,通过海洋与海岸带空间规划、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海岸带综合管理等途径,提升蓝色经济发展的生态基础保障。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参与蓝色经济发展,发挥多方在生态资源、技术创新和海洋人才等比较优势,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保障蓝色经济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水平。
加强蓝色经济发展途径的实践探索和总结示范,形成蓝色经济发展评估体系,促进蓝色经济最佳实践经验分享。
加强各经济体蓝色经济发展合作,倡议成立APEC蓝色经济城市联盟,形成蓝色经济城市合作网络,鼓励APEC各经济体积极构建蓝色经济示范区,加强蓝色经济发展经验的交流和分享。
推动蓝色经济发展理念的推广示范,加强海洋生态环保意识宣传教育,通过研讨会、培训班等途径不断提高公众的蓝色经济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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