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多项举措“磁吸”外资“总部经济”落地深耕
中新网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朱晓颖)外资大省江苏端出多项举措,加速促进外资“总部经济”落地深耕。记者从江苏省商务厅16日在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了上述信息。
近日,江苏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江苏省政府同意。
江苏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16日在解读政策时表示,同2012年、2015年出台的鼓励在江苏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的老政策相比,新的政策更加“给力”,鼓励力度更大,旨在培育外资发展新动能,营造新的引资优势。
江苏是外资大省。据江苏省商务厅统计,今年前9个月,该省实际使用外资173.7亿美元,同比增速较全国略高;总体规模保持稳定,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
孙津介绍说,由于上一期政策到期,加之近年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相继出台了关于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落户的鼓励政策,扶持力度均大于江苏,形成强烈竞争。多种因素使得江苏迫切需要有新政策,加速江苏外资“总部经济”的发展。
截至2017年底,江苏累计认定了20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其户均投资总额达2.08亿美元,户均营业收入达25.2亿元人民币。
此次,江苏拿出真金白银,吸引全球各地的“公司总部”,扩大国际“朋友圈”。
例如,在开办补助方面,《意见》提出,对2018年1月1日后新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下同)和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在增资扩能奖励方面,《意见》提出,对已拿满3年开办补助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自2018年起,企业当年在江苏扩大投资,年度增资达一定额度的,给予奖励。企业可将资金用于人才引进。
孙津解释说,此次,新政降低了对进驻母公司的资产认定“门槛”,将不同类型补助资金整合起来,增加了增资扩能奖励,对资金分配方式也作出了调整。
他表示,新政旨在“磁吸”优质的外资企业在江苏生根、开花、结果,推动江苏利用外资提档升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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