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效标识强制执行 众多卫浴大牌置若罔闻
科勒漠视《规则》,产品未贴水效标识,仅使用“排水量4.2升,比国标节水标准节约30%”之类的图示来彰显节水性。
2018年8月1日开始,《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在全国实施,《规则》要求坐便器必须加贴水效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但北京商报记者走访北京家居卖场发现,包含科勒、惠达、法恩莎、九牧等国内外一线大牌在内的众多卫浴企业都对《规则》置若罔闻,大量没有加贴水效标识的产品充斥市场。
科勒惠达等未贴水效标识
8月1日《规则》正式实施,但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五环某主流家居卖场建材馆却发现,除箭牌等少量品牌产品按规定贴有水效标识以外,众多国内外一线大牌均未贴水效标识。
美国卫浴品牌科勒是进口品牌中的佼佼者,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在展厅走了一圈均未见到水效标识的踪影。比如一款型号为K-17737T-SM-O的坐便器标称“排水量4.2升,比国标节水标准节约30%”,墙上贴的商标写着“科勒坐便器,等级合格,主要用料为陶瓷和亚克力”,但除此之外坐便器外侧未贴有任何标识。8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科勒官网发现,仍有部分坐便器缺失“中国水效标识”。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中“要求,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明显部位标注水效标识”和“网络交易的产品需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规定。
自称“中国综合卫浴标准制定者”、获得“卫浴行业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刚刚一年的惠达卫浴,也同样漠视《规则》。展厅内展示着一款型号为“HDE1116”的智能温水洗净便座,宣称使用了负离子技术、360度无线遥控、夜间照明等大量的“高科技”,但却连最基本的水效标识都未贴。“水效标识是什么?”、“我们的产品很节水”……面对北京商报记者的询问,销售员一脸茫然。登录惠达卫浴的官网,搜索同款智能坐便器,同样没有任何水效标识的信息。
《规则》要求“无证”禁售
2018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认监委和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和《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并规定2018年8月1日起坐便器必须加贴水效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这意味着8月1日以后,所有坐便器都必须贴有水效标识,“持证上岗”,“无证”产品则被禁止销售。
《规则》中对于水效标识的形态有明确要求,水效标识上面除需标明生产者名称及产品规格型号、二维码外,还需注明产品的平均用水量、全冲用水量及半冲用水量,企业需按指定的尺寸、字体印上对应信息。依据最新修订的《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水效等级自上而下分为3级,其中1级耗水量最低,3级耗水量最大,单冲坐便器的限定值为6.4升,双冲坐便器的全冲水量最大限定值为8升,平均用水量为6.4升。
此外,《规则》除了明确规定8月1日起没有贴水效标识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外,针对未贴标的生产者、进口商以及销售者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于生产者或进口商,未办理水效标识备案,或者应当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将予以通报处分,应当标注水效标识而未标注的,使用不符合规定水效标识的,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了会被通报外,还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销售者(包括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产品的,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水效标识产品的,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展示的水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予以通报处分,并将被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监管乏力 新规落地困难
《规则》规定8月1日起坐便器必须加贴水效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并且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机制,那为何厂商还在大肆销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一位科勒北京代理商解释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科勒坐便器是8月1日之前生产的,8月1日之后出厂的坐便器才会加贴水效标识,且《规则》出台后最先通知的是厂家,然后再由厂家告知经销商,直到目前销售端还没收到厂家提供的标准。”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卫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谢欣认为:“《规则》规定水效标识自8月1日起强制实施,但是从原则上来说,8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只要符合水效标准要求就可以继续售卖。”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生产和销售的时间差以外,企业之所以不积极配合《规则》,很大的原因是监管乏力,不贴标识的产品在市场上照样能正常销售,也就不愿去麻烦,只有加强监管才能让《规则》真正落地。
北京商报记者 谢佳婷 实习记者 孔文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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