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水泥产能的七年回顾分析
七年减量7.75亿吨,增量却有18.6亿吨
笔者统计,2010~2016年间,全国淘汰的水泥(熟料及磨机)落后产能达7.75亿吨,2012年达到淘汰落后产能的高峰,全年淘汰2.7亿吨,自2013年起开始逐年递减,2016年淘汰的落后产能达1100万吨。与此同时,水泥(新型干法熟料及磨机)净增产能七年来高达18.6亿吨,是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总量的2.4倍。2015年,受需求明显下滑,价格走低影响,行业效益萎缩57%,水泥(新型干法熟料及磨机)净增产能七年来最低,净增产能得到很好的抑制,水泥产能净增产能甚至减少了2400万吨。
图1:2010~2016年间,全国淘汰产能及净增产能情况
数据来源:各省经信委、工信委,中国水泥网,中国水泥研究院
产能淘汰界定:工艺与规模双管齐下,辅以生产品种、功能性
2005年,国家发改委首次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其中对水泥窑产能从规模与工艺进行落后产能界定,对磨机从规模进行落后产能界定:窑径2.2米及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2012年底前,淘汰窑径3.0米以下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的除外)、水泥湿法窑生产线(主要用于处理污泥、电石渣等的除外)、直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以及水泥土(蛋)窑、普通立窑等落后水泥产能”,同样从规模和工艺对落后需要淘汰的产能作出界定。
2011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水泥产能包括: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总结来看,落后产能的界定以工艺与规模为主双管齐下,同时辅之以生产品种(特种水泥)与功能性:进入淘汰类的工艺是机立窑、普通立窑、干法中空窑、湿法窑、水泥土(蛋)窑;淘汰类规模则结合淘汰类工艺各自作出限定,如机立窑从窑径2.2米及以下、窑径3.0米以下再到窑径3米及以上,磨机则主要按照规模界定;另外有些工艺中某些特种水泥的生产线或者具有处理污泥、电石渣等功能的生产线可以排除在外。
表1:产能淘汰界定以工艺与规模双管齐下,辅以生产品种(特种水泥)、功能性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改委,中国水泥网,中国水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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