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回协议未达成 挖掘机进入村民稻田作业
在未与村委会和土地所有人协商的情况下,施工方就派挖掘机进场,将陕西省汉阴县城关镇解放村李文德的稻田毁坏。7月3日,汉阴县相关工程协调办负责人表示,施工方存在过错,已要求施工企业向李文德道歉并赔偿损失。
村民:不明身份人员挖坏稻田
“这点稻田是我们全家赖以生存的口粮田,今年5月15日,村委会给我家送来一份通知,称要将我们的土地收回。”李文德出具的通知内容为:根据建设需要,你承包的位于解放村八组铁路以南的2.96亩土地应予以收回,土地合计补偿款为:113664.00元。请你接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到解放村村委会签订收回土地补偿协议,领取土地补偿款,逾期不来领取,村委会将土地补偿款直接打入你的信合账户,你承包的土地依法收回。
拿到通知后,李文德给村委会写了个情况说明,认为其土地并没在规划线内,要求村委会出具相关的文件。
“我们支持建设,但这块土地是否在规划区域,村委会并未出具相关文件,在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我家的稻田被毁。”李文德告诉华商报记者,5月24日中午,一群不明身份人员驾驶挖掘机进入他家稻田,挖坏了水稻和一些田坎。他们随即报警,将挖掘机扣留在稻田中。挖掘机车主江某称,是施工方的人让他派人来挖稻田的。
“事发后,一位姓袁的部长和挖掘机车主到我家来协商,我要求他们书面道歉并赔偿损失,工作人员称仅可以口头道歉。”李文德说,由于协商无果,挖掘机已被扣留了一个多月,如今还停在他家的稻田里。
协调办:施工方存在过错
7月3日,华商报记者赶到汉阴县城关镇解放村了解情况,汉阴县阳安二线协调办、城关镇政府、解放村村委会干部以及李文德家的代表正在村委会召开协调会。
对于李文德稻田被毁一事,协调办、城关镇和村委会都表示,施工方存在过错,应该向李文德致歉并赔偿损失。
村委会主任兰辉表示,虽然村委会向李文德下达了相关通知,但施工方派挖掘机挖稻田一事,没有通知村委会。
在协调会上,汉阴县阳安二线协调办一位张姓负责人表示,施工方挖稻田确实存在过错,已经要求施工企业负责人登门向李文德致歉,并赔偿损失。
7月5日,中铁一局负责协调项目的工作人员袁强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个项目,中铁十一局是征地方,他们是施工方,挖掘机确实是他们派到地里施工的,但他们也是接到中铁十一局可以进场的指令才动工的。
对此,中铁十一局阳安铁路指挥部书记莫兵表示,当时还在跟城关镇政府沟通此事,并未通知中铁一局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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