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集团回应国家审计问题:全部落实整改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徐倩)6月2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其中指出,保利集团(保利地产 600048.SH ;保利置业 0119.HK)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显示,保利集团最大一笔问题金额为,2010年至2013年,所属湖北保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评估对外收购资产,涉及金额15.02亿元。
至审计时,保利集团下属一家企业的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缓慢,680万元改造资金滞留集团达16个月;2个境外项目也存在进度滞后情况。
另外,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保利集团下属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和成本、未按规定摊销无形资产、尚未发生的工资福利等计入管理费用等问题。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存在为亲属谋利、超额报销、未经批准外部兼职等问题。
其中,2010年至审计时,保利集团下属湖北保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保利建设一名高管的亲属分别设立公司,承揽保利集团系统内的建筑劳务工程等,合同总额1.51亿元。
对于审计署的审计结果,6月20日,保利集团回应称:“保利集团高度重视此次审计,组织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保利集团及各子公司针对审计问题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各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问题整改要求,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开展整改工作。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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