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系列新举措,助力广东开创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实现新作为。张澄 摄
■聚焦全国土地日
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土地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东莞深圳,举办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省国土资源厅紧紧围绕国家和省高层决策部署,以改革不止步的担当作为谋划和推进国土资源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尤其是在助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助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助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和助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该厅出台的系列新举措,有望助力广东开创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局面,实现新作为。
●撰文:冯善书 黄华坤
■焦点对话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
四大措施促区域发展新格局落地生效
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全面深入分析全省面临的新方位新形势新任务,为广东未来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在接受专访时指出,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符合省情、顺应民意,是加快实现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发展理念在我省的具体实践。近日,该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服务保障“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落地生效的具体举措。
问: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来说,如何通过精准调控做优做强“一核”?
陈光荣:接下来我们重点要做的是,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减少新增建设用地配置比例,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作为珠三角用地的主要来源。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再出发,探索“三旧”改造立法,完善政策体系,积极通过工作现场会、项目推介会推动“三旧”改造实现突破,目前已协调成立省“三旧”改造协会、达成金融机构3000亿元授信和7500多亿元的项目投资意向。争取以省部合作的方式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珠三角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在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城市地下空间竖向开发、交通等线性工程用地审批、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以新制度供给助推珠三角高质量发展。
问:您提出要倾力保障加快“一带”振兴,有哪些具体举措?
陈光荣: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向沿海经济带倾斜,对支撑“串珠成链”的高铁、高速公路、滨海旅游公路等骨干交通设施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允许各地以条件好的园区为基础,统筹各类开发园区用地规模,集中打造一批大型工业园区,促进形成产业集群。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土地领域省级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给汕头、湛江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
问:如何理解您所说的“共抓大保护,筑牢‘一区’屏障”?
陈光荣:具体来说,就是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强化用途管制,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一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重点用于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和重要民生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优先交易,所获收益主要用于“一区”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国土综合整治为平台,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修复,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和绿色矿山建设。
问:今后应该如何统筹编制空间规划,确保新格局落实?
陈光荣:我们认为,应以“一核一带一区”战略为依据,突破行政区划局限,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的总体战略和空间格局。深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进一步摸清“一核一带一区”各个功能分区的资源禀赋状况,为实施“一核一带一区”战略提供空间资源保障。
亮点1
“放管服”改革推动用地审批提速30%以上
今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将18项行政职权调整给部分地级以上市。一些业内人士普遍反映,这次改革力度大,委托下放的事项含金量高,特别是用地报批、用地预审、“三旧”改造等行政职权调整,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东莞一高科技企业负责人在“土地日”纪念活动上感概,“近年,在省国土资源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推动下,目前用地相关审批事项较之前提速了30%以上。”据了解,为确保地方“接得住、管得好”,省国土资源厅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明责任、定规则、抓培训、严监管,确保土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一是明责任。制定18项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实施方案,依法与职权承接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承诺书,印发省级国土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实施通告,细化委托事项,划分责任范围,明确下放事项由承接单位承担实施该行政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委托事项由委托行政机关依法承担受托行政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是定规则。制定用地报批、用地预审等操作手册和材料范本,明确办理条件、材料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审查标准。严格省下发的专用章、专用文号、公文稿纸管理,防范行政风险。实行并联审批,将林地、社保与用地报批脱钩解绑,不再互为前置条件。统一使用省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和“报件宝”审查系统,确保基础数据一致、审核结果相同。
三是抓培训。开展大规模轮训,先后组织开展了4批2000余人次的业务培训,并派出业务骨干前往肇庆等地“上门授课”。实行对口指导,厅业务处室党支部与市县国土部门党支部挂钩结对“点对点”帮带,厅业务骨干分片定向对接包干负责;对力量薄弱的清远、湛江等市县,从厅机关抽派5名业务骨干挂职蹲点指导。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省21个地市现场答疑解惑,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是严监管。推动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机制。部署开展对委托下放审批职权事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密切把控权力运行状况。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审批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审批、在线监管,确保过程可查、结果可控、违规可究。实行审批结果备案和向社会公开制度。
亮点2
“三旧”改造助力广东节地46.49%
“对于提升广东省土地利用的效率与质量而言,‘三旧’改造是重要抓手。”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日前介绍。2008年以来,广东省“三旧”改造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拓宽建设用地空间、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广东“三旧”改造的经验做法已被上升为国家政策在全国推广。
尤其是近年来,广东“三旧”改造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的用地需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政策设计。譬如,广东率先将“三旧”改造面积与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倾斜奖励“工改工”以及科技创新类改造项目;对于改造后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允许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期间不需变更土地用途、权利主体和补缴出让金;允许地方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统筹平衡项目之间的收益差异,如佛山市南海区,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最高可获得80万元/亩的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还注重加强规划管控,要求各地通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对改造用途进行适当调节,合理预留产业用地空间。有的地方划定了产业保护区,优先保障实体经济用地;有的地方实行地券制度,在“工改居”之前必须完成一定面积的“工改工”,这些措施都对产业转型升级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深圳、东莞等市将“三旧”改造与产业升级充分结合,在省的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细化的激励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整个城市的转型升级都非常成功,东莞市建设了大量的企业孵化器,创新气氛十分浓厚,而深圳市已经成为大家公认的创新城市,通过“三旧”改造显著提升了城市竞争力。
据了解,截至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已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33万亿元,其中社会投资1.14万亿元;共实施“三旧”改造项目10235个、面积64.12万亩。其中,完成改造项目6116个,面积36.21万亩;节地面积16.83万亩,节地率达46.49%。在已完成的改造项目中,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1230个,涉及用地5.79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029.23亩;保护与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06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共计4.67万套,建筑面积422.75万平方米;属于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共3584个,占改造项目总数的58.60%,淘汰、转移“两高一资”项目496个,引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452个,投资超亿元项目912个。通过“三旧”改造,进一步优化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结构,就业人口为改造前的1.74倍,完成旧村庄改造11.31万亩,旧村庄实施改造后,村集体收入为改造前的3.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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