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就空气质量约见约谈八部门

环保 2018-08-02 18:57: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首次举行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见约谈会,旨在进一步督促昆明市政府及昆明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如果政府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被评议成绩不及格,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撤职。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自今年2月组织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开展质询以来,连续组织开展了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为主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察。从检查视察情况看,基本实现市人大常委会质询会上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要求的阶段性目标。同时,在连续跟踪监督检查中发现,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会上,昆明市通报了质询会后昆明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提出约见申请的10名市人大代表就所约见事项向8家市级部门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阐述发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土储中心等8部门分别针对代表的问题一一回应,提出解决措施,并当场表态。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6区政府汇报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6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就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点评发言。

据了解,为保证政府在约见之后不会出现不作为,昆明市人大将在30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并对书面材料的内容作出明确要求,包括约见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被约见人当场答复的内容和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具体措施、办法和完成时限等。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在会上表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包括分管领导,要认真对待这些约见约谈提出的问题,不能行于约见止于约见,行于约谈止于约谈。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在前一阶段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单元测验”“期中考试”的基础上,年底集中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进行评议,通过“期末考试”,最终检验政府的治理工作成绩单,如果成绩不及格,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撤职。

参加会议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集体约见约谈的方式督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责任部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好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对共同推动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较高水平上保持稳中向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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