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史话:那些影响中国环境保护进程的重要会议
环保 2018-06-17 15:47:12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从1970年到1972年6月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之前,中国接连发生了几起环境污染事件:大连海湾因陆地污染源使六处滩涂养殖场关闭,渤海湾、上海港口、南京港口也有类似情形;许多食品饮料因滥用化学添加剂造成严重危害,官厅水库遭污染,威胁北京饮用水安全。环境史话:那些影响中国环境保护进程的重要会议 鉴于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国务院决定在1972年底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并预发了通知。后因筹备参加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而推迟。
斯德哥尔摩会议之后,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广泛性,把原定的会议内容和参加会议的范围都扩大了,遂于1973年8月5日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各省、区、市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工厂代表、科学界人士的代表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开了半个月。充分揭露了中国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严重问题。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海河、辽河等主要江河一些段面水质恶化,鱼产品大幅度下降甚至绝迹;大中城市附近的河流和地下水普遍遭到污染;城市烟雾弥漫;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森林、草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遭破坏的情况也很突出。
会议列举的大量事实令人们震惊。会议越开越深入,越开越热烈,以致周恩来总理决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有党、政、军、民、学各界代表出席的万人大会,把环境保护推向了社会。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最大功绩,在于宣传和认识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摆上了工作议程。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也是中国环保机构的雏形。国环办建立后第一件事,就是督促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各地也大都按照国务院的做法,上行下效,设立了相应的临时性机构。
从1973年至今,45年间,国务院先后召开7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 历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5日-20日)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正式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3年12月31日-1984年1月7日)
会议正式确立了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9年4月28日-5月1日)
会议评价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五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一新的台阶。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96年7月15日-17日)
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确定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002年1月8日)
提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2006年4月17日-18日)
会议提出了“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2011年12月20日-21日)
会议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斯德哥尔摩会议之后,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广泛性,把原定的会议内容和参加会议的范围都扩大了,遂于1973年8月5日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各省、区、市及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人、工厂代表、科学界人士的代表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开了半个月。充分揭露了中国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严重问题。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海河、辽河等主要江河一些段面水质恶化,鱼产品大幅度下降甚至绝迹;大中城市附近的河流和地下水普遍遭到污染;城市烟雾弥漫;工业污染,农业污染,森林、草原和珍稀野生动植物遭破坏的情况也很突出。
会议列举的大量事实令人们震惊。会议越开越深入,越开越热烈,以致周恩来总理决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有党、政、军、民、学各界代表出席的万人大会,把环境保护推向了社会。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最大功绩,在于宣传和认识了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摆上了工作议程。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也是中国环保机构的雏形。国环办建立后第一件事,就是督促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各地也大都按照国务院的做法,上行下效,设立了相应的临时性机构。
从1973年至今,45年间,国务院先后召开7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 历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
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73年8月5日-20日)
1973年8月5日~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正式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3年12月31日-1984年1月7日)
会议正式确立了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89年4月28日-5月1日)
会议评价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五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一新的台阶。
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1996年7月15日-17日)
提出保护环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确定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2002年1月8日)
提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这项工作。
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2006年4月17日-18日)
会议提出了“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
(2011年12月20日-21日)
会议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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