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湖北18家钢铁企业共排查隐患609项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初梓瑞)据应急管理部消息,8月20日至23日,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对湖北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通过查阅企业管理制度、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文书,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座谈交流,现场查验重点设备设施等方式,抽查了黄石市、鄂州市4家钢铁企业。近日,应急管理部向全国通报此次明查暗访情况。
明查暗访显示,湖北省根据相关要求,专门制定了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时限。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还组织对全省市、县两级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和18家钢铁企业的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面解读钢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检维修作业、外委施工、煤气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内容。7月23日到8月10日,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聘请冶炼、煤气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专家,对全省18家钢铁企业进行了排查诊断,共排查出隐患609项,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7项。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已责成有关地市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在8月25日前完成整改。
明查暗访发现湖北省发现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也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企业自查流于形式。抽查的4家企业在《企业自查表》中均确认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湖北省在排查诊断时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钢包热修工位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路线上、吊运液渣的铸造起重机未采用固定式龙门钩、从事煤气烤包作业人员未取得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煤炭木柴烘烤钢水罐的禁止使用工艺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此次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也发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2月26日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当日就将《企业自查表》盖章上报到地方安全监管局。这些问题反映出企业未对照自查表认真检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不细不深。
二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此次明查暗访企业均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中中国宝武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鄂州市鸿泰钢铁有限公司钢水接收跨吊运钢水各有的两台起重机中均有一台未使用铸造起重机和固定式龙门钩,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炼钢事业部(转炉分厂、电炉分厂)的钢包热修工位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路线上,鄂州市鸿泰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操作人员未取得煤气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针对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诊断排查中发现鄂州市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大冶华鑫实业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存在未自查上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问题,黄石市、鄂州市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仅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未按照《通知》中《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为零。
应急管理部要求,针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湖北省安全监管局要组织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特别是对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但未自查未发现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力度,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行业专家参与验收和交叉核验工作,增强工作的专业性,确保钢铁企业全面排查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一部署、严格标准,对下属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在彻底整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给全国钢铁企业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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