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月14日,石家庄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原则上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该市今年将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取暖季散煤污染整治、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九大举措,目标是PM2.5年均浓度下降20.2%,PM2.5年均浓度达到79μg/m3。
产业结构调整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石家庄将持续加大钢铁产能压减力度,2017年底前完成省下达压减52万吨炼铁产能计划任务。加快石钢新厂区建设步伐,年底前新厂区开工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整体搬迁。三年内将目前的3830万吨水泥产能,再压减1000万吨以上,2017年完成压减任务35%以上,启动曲寨水泥和鼎鑫金隅(347.5元/吨,0%)水泥搬迁计划。加快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完成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成可达有限公司搬迁任务。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玻璃、石材加工等8个行业的1834家工业企业,凡不符合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政策和最新环保排放要求的要加快退出,2017年除钢铁、水泥行业外,各关停20%以上。
强化取暖季散煤污染整治。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工作,2017年主城区全面实现无煤化,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正定县2017年采暖季前全部实现清洁替代。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洁净型煤+型煤专用炉具”治理模式,到年底洁净型煤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部完成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10月底前,全市行政区域内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全市压减燃煤300万吨以上。9月1日起,所有钢铁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9月底前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全市水泥、铸造(不含电炉)、化工等行业770家企业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每家企业制定具体的错峰生产操作方案。继续实施火电企业以热定电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火电企业发电量。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上。
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9月底前,石家庄市主要路口安装10台(套)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2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加强以柴油为动力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
进一步提高扬尘治理水平。严控建筑扬尘,6月底前,石家庄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面整治露天矿山、砂场,2017年底前关闭20家矿山,完成92家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复绿工作,砂场控制在26家以内。
加大绿化造林力度。以“一山二环三河”绿化及绿色廊道、太行山绿化、农村绿化为重点,适度发展经济林。年底前,完成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园林绿化方面,年底前增加绿地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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